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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法律服务
淮北讯(丁忆春)11月初,淮北市杜集区某超市将赔偿款317056元,足额汇到杜集区法院账户。至此,受害人孙某某与该超市长达两年之久的民事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受害人孙某某与林某某同为杜集区该超市员工。2020年4月30日,孙某某在超市蒸馍房内做馍时发现切馍机内还有面团,便伸手去取,谁料,一旁的林某某突然启动开关,致使孙某某小臂以下部位被切馍机绞断。孙某某当即被送往淮北矿工总医院,经过20多天医治,孙某某构成重伤二级。林某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提起公诉,孙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林某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孙某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合计36924.6元。
编辑同志:我所在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住所地为A县。公司与我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工作地点在B县;如果我和公司发生纠纷,由千里之外的总公司所在的C市法院管辖。请问:这种为增加员工诉讼成本,迫使员工“知难而退”的约定有效吗?
读者:卢慧慧
卢慧慧读者:该约定无效。限定员工起诉法院,实质上涉及协议管辖问题,指的是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鉴于劳动合同具有公法性质,且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决定了其不适用协议管辖的规定。正因为本案公司的所在地、所涉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A、B两县,决定了如果起诉只能向A县或B县人民法院提起,公司与你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总公司所在地的C市法院管辖,无疑因违反协议管辖的规定而无效。
本报讯(通讯员 杨勋 卜琍)近日,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纪工委紧盯物业整治、环境提升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坚持将监督的“探照灯”安到街头巷尾,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助力建设群众满意度高、幸福感强的美好辖区。
严格监督,拧紧安全阀门。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开展突击式、暗访式督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压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责任,拧紧安全生产“阀门”,全力保障辖区平安稳定,筑牢安全“防火墙”。
今年入冬以来,庐江县汤池镇飞狐服装有限公司50多名农村妇女为内外销订单赶制羽绒服、棉衣等。连日来,该镇社区、妇联等单位开展“线上线下”灵活就业培训方式,为全镇服装、玩具、餐饮等企业提供上千个就业岗位,确保当地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增收。
本报通讯员
周跃东 杨玉著 摄
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因为患有先天性精神病需要治疗,我曾请假47天。而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曾彤彤
曾彤彤读者: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分别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也分别指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指出:“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因为你患有精神病,请病假就达47天,表明你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公司对你的基本要求。
本报讯(通讯员 郑斌)11月15日,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再次主动上门,为辖区一家汽车销售企业办理第60笔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享受到交警部门“足不出户”办业务的便利,该企业负责人给予了高度赞誉。
在走访中,黄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获悉辖区一家汽车销售企业的业务量较大,加之该企业距离车管所路程较远,相关人员来回车管所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耗时长。为避免企业工作人员和驾驶人多次往返,减少企业人力物力成本,助力企业发展,车管所负责人主动到该企业,向企业宣传成立车驾管登记服务站的政策,并就企业关心的人员、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现场解答,并促成该企业和车管所签约成立车驾管服务站。“此举不仅方便了我们汽车销售业务,也方便了车主,可谓一举两得。对市车管所多次上门给我们企业排忧解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暖民心举措点赞。”该企业负责人说道。
本报讯(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孙浩)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包村社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刑事审判庭法官结合案例向社区干部、网格员讲解身边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的常见种类、特点,以及遇到时广大群众应如何防范与应对。法官表示,希望发挥辖区基层网格治理的优势,形成以点带面,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普法效果。
编辑同志:为避免员工在生产旺季休假,公司近日告示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职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休完,否则按自愿放弃论处,公司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天数,不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即过期作废。请问公司的告示对我们有无法律约束力?读者:冯小月
冯小月读者:公司的告示对你们没有法律约束力。《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即用人单位对职工年休假的安排,既要考虑自身实际,也必须考虑职工意愿,在两者相互结合的基础上加以统筹兼顾。正因为公司只是从自身需要出发,未能“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决定了无疑与之相违。另一方面,公司对未按期休完年休假的职工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是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二是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职工,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必须按应休却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据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今年以来,寿县寿春镇聚焦“建机制、强基础、促提升”持续发力,全面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定立场 强化信访工作力度
寿春镇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工作做在日常、把功夫下在平时、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以信访解决在“第一时间”、化解在“第一地点”、稳控在“第一次见面”为目标,由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带头上阵,成立信访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访、领导包案、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重大信访事项会商等运行机制,精心统筹谋划,精准分析研判,着力构建闭环管理流程,全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矛盾问题,确保信访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近日,含山县姚庙中心学校在全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仪式上,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纷纷慷慨解囊,奉献一片爱心,当天共募集善款3583.6元。募捐的这批善款将全部捐到含山县慈善协会,由县慈善协会统一支配。本报通讯员 欧宗涛 摄
编辑同志:我所在公司基于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迁移到约2公里外的新址。对身为保洁员的我,公司事先给出了包括离职予以我适当补助、在新地址重选岗位等选择方案,但我一直没有表态。请问我能否以公司单方改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为由,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读者:曾丹丹
(上接第1版)
闯关之难
面对警用航空战斗力建设多项空白领域,合肥警航始终坚持需要什么就练什么,最缺什么就专攻精练什么,努力把大队锤炼成攻必克、战必胜的空中劲旅。
每一次训练,都为了服务实战,每一滴汗水,都为了守护平安。
2020年入汛后, 合肥市的降雨量是常年的3倍, 突破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极值。7月22日,百年一遇的洪水,让位于庐江县同大镇的石大圩突然漫堤溃口,圩区4个行政村全部被淹,多名村民被洪水围困,情况万分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