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 第3版:法治滁州
  • 滁州市“三大”工程推进法治惠民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法治新需求,近年来,滁州市司法局通过实施“三大”工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建成率、服务率均达到100%。全面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和《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滁州市为民便企综合法律服务站”,创新“前店后厂”服务模式。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的实施方案》,成立“家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和“涉企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专业化、特色化公证服务。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37件,完成全年任务102%,市皖东公证处出件3267件。

  • “五个一”提升 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

    近年来,滁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份主体清单”确保资格合法。编制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共计确认45个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备制定资格,并明确合法性审核机构。

  • 法治进校园 护航青春路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近日,滁州市琅琊区司法局在滁州市清流小学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近150名学生及教职工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为突出宣讲实效,宣讲人员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重点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法律常识、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等角度进行讲解,结合发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己。本次宣讲活动共向师生们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双提升宣传资料760余份。叶晓桐 金鹏程 摄

  • “四个一”助力 “法律明白人”培养

    为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主体作用,今年以来,滁州市通过“四个一”举措,深入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升级。

  • 构建“一网一道一团队” 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继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再次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滁州市司法局始终如一,积极推进“一网一道一团队”,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这一要求。

    织密法援维权服务网络。全市依托9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0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及时为城乡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妇联、团委、关工委、学校等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法援维权服务网络。

  • “三个明确”规范 行政执法投诉处理

    为制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日前,由滁州市司法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三个方面明确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

  • 出台重大决策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决策咨询论证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共二十一条,对专家库的组别建立、专家库成员的遴选、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专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咨询论证工作的启动、咨询论证意见的要求、专家的动态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至此,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专家作用能够充分得以发挥,保障了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滁州市司法局推出 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

    今年二季度以来,滁州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助力复工复产,滁州市司法局推出公证八项便民惠企服务举措。

    一是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线上依托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在线申办公证业务。线下公证机构开展“365天不打烊”和告知承诺制活动。市、县、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置公证服务窗口,为当事人进行业务咨询和预约办证,减少往返次数,实行“最多跑一次”。

  • “三聚焦” 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

    今年以来,滁州市司法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跑出便民利企加速度,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聚焦“暖民心”打造更便民法律服务。落实“一改两为”要求,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开展11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凤阳、天长、来安、明光先后开通“零接触”视频公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设立“滁州市为民便企综合法律服务站”,全市公证窗口开展“365天不打烊服务”,为军人军属、年老体弱和未成年人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共接待咨询并办理公证案件1868件。拓展不动产登记公证延伸服务,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市皖东公证处“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在南谯区法院成立。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公证书、房产证同步出证。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3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8%,每10万人办件144.4件。

  • 滁州市出台全省首部 乡村旅游促进条例

    近日,《滁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这是我省首部服务于乡村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三十条,紧扣“乡村振兴”主题,紧贴滁州市乡村发展实际,着力打通制约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制度“堵点”,有效解决乡村旅游开发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关心关注的服务“难点”,全力打造具有滁州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新的“起点”。《条例》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突出地方特色,推进乡村旅游与农林水利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依托“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沿线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二是助力乡村振兴,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创新投融资方式,以乡村旅游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三是强化规划引领,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开发,实现乡村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四是加强政策支持,保障用地空间,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财政投入,提升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能力。五是规范行业管理,明确安全监管、市场规范、主体责任等具体要求,推行乡村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

  • “四大关口”筑牢行政复议“层级监督”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近年来,滁州市严把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四大关口,依法规范公正办理复议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复议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把好行政复议“入口关”。畅通复议受理渠道,对当事人书面、邮寄或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均应收尽收,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坚决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腿”。坚持“受理从宽、审理从速”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外,一律受理。对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先行受理,待审理后再做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2021年度滁州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共502件,比2020年上升了62.5%,较2019年上升了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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