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2个月请病假47天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版次:4  2022年11月24日

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因为患有先天性精神病需要治疗,我曾请假47天。而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曾彤彤 

曾彤彤读者: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分别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也分别指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指出:“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因为你患有精神病,请病假就达47天,表明你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公司对你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