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5日 第4版:法律服务
  • 助企业减负修信快跑

    宁国讯(谈德军)日前,宁国市法院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为企优环境”集中统一行动中,聚焦涉企业债务案件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探索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激励机制,集中向自动履行的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向终本结案后履行完毕的企业,发出《信用修复提醒书》,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减负快跑,收效显著。

  • 赡养案多被告住所地不同 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编辑同志:我今年75岁,老伴去世多年。我和老伴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可四个子女均不在当地,也都不赡养我,我想起诉他们,可他们都不在一个地方,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李汉生 

    李汉生读者:你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诉法》管辖规定,我国诉讼管辖基本上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但对于老人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提出赡养诉讼时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大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

  • 只要孩子本人同意 未婚妹妹可收养姐姐的孩子

    编辑同志:我姐姐、姐夫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11岁的女孩。我爸妈年纪大了,无力照顾孩子。我今年26岁,还没有结婚,请问我能收养她吗?

    读者:吕溪 

    吕溪读者:你可以收养你姐姐的孩子,但是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孩子,可以不受以下约束:(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因为你和你姐姐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可以不受此限制。但是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只要孩子同意,你完全可以收养。

  • 情暖童心 与爱同行

    ▶6月1日儿童节,一大早,芜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干警们就带上宣传图册,走进芜湖市凤鸣实验学校,给师生们开展普法宣传、夏季防溺水、防拐骗等安全教育活动。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该站开展了“情暖童心 与爱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干警捐款,为困难家庭的学生们送去温暖,当天该站干警看望慰问了辖区华强社区2名困难学生,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祝愿他们能够幸福成长。图为芜湖边检站民警在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 “青言青语”共话青春担当

    当青年移民管理警察遇上高校青年师生,会碰撞怎样的火花…‥5月25日下午,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东教一阶103教室,一堂别开生面的思政课,在这里火热进行,来自该校不同院系的300余名师生等待着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九期思政课堂的上课铃声。

    “他是一名年轻的移民管理警察,在珠海、广西等边境一线实践锻炼;在抗疫、抗洪和脱贫攻坚多个战场展现担当作为,相仿的年纪、别样的精彩,下面有请主讲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马鞍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姜壮壮!”该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林忠心作了这样的开场白。

  • 未办登记手续 收养关系不成立

    编辑同志:我妻子有病不能生育,两年前我们收养了一个女孩,但一直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未上户口。现在我和妻子想离婚,我想让孩子跟我生活,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请问是否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读者:陶梅梅  

    陶梅梅读者: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孩子应当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你们未办登记手续,所以与孩子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且你们夫妻离婚在即,已不可能再共同抚养孩子,双方应就孩子问题协商解决。如你或你妻子同意自己收养该孩子,应当去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且自己承担抚养费。如双方均不愿意收养该孩子,则应由你们双方共同将此孩子交还送养人或者送交福利机构。

  • 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

    ◀5月23日,初夏时节,天朗气清,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走进铜陵一中辅礽报告厅,把一堂特别的法治宣传班会课送给165名高一辅礽班的学生们。在这堂特别的班会课上,该院刑庭庭长、该校法治副校长黄冬松给同学们介绍了防电诈知识,该院的法警们现场表演擒敌拳、展示常用警用器械,并邀请同学上台面对面教授防身方式和技巧。

  • 被收养人与自己的亲弟 无法定扶养义务

    编辑同志:我自小被人收养,今年26岁,在一家公司工作,收入稳定。被养父母收养后,亲生父母来往很少。前段时间我亲生母亲找到我,说我亲生父亲去世了,目前她也没有收入,希望我能每月给13岁的弟弟一些生活费。请问我有义务给我弟弟生活费吗?

    读者:杨晓琪  

  • “两联两巡”筑牢禁渔堤坝

    5月份以来是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多发、易发的敏感时段。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内湖水域禁渔期工作要求,着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宿松县采取省际联合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方式,组织跨区域多部门执法力量围绕长江流域、内湖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 运输假烟被查获

    颍上讯(李斌)5月31日,笔者从颍上县人民法院获悉:因销售伪劣产品罪,颍上人任某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审查,2022年9月17日,被告人任某与邓某(另案处理)商议为他人运输伪劣卷烟。为掩盖其运输伪劣卷烟的行为,邓某利用“运满满”平台虚构小食品订单,安排任某接单。次日凌晨,任某驾驶一辆货车至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东园开发区龙海食品院内装载假烟,从漳州市出发,行至颍上县红星服务区时,被颍上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经核查,任某运输南京炫赫门、小熊猫、大前门等品牌香烟共计8640条。2022年9月22日,经省烟草专卖局鉴证,涉案8640条香烟价值1459440元。同年9月26日,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抽检,涉案各品牌香烟均系伪劣卷烟。

  • “打假”为名 牟利为实

    淮北讯(顾婷婷 夏莹莹)淮北杜集区居民周某,不久前在某便利店买到了过期食品,然而当他将商家告上法庭时,却被法院驳回了诉请。

    经查,周某在杜集区某便利店购买商品共计9元,用微信支付并备注了商品名称。一小时后,周某电话告知便利店经营者,其购买的一种商品超过保质期。该超市经营者未予否认与周某互加微信协商解决,并按商品价格4元多加十倍向周某转账44元,周某未予同意,表示应按法律处理。后周某向杜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按照《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要求商家返还其商品价款4元并赔偿1000元。

 
  • 1

  • 2

  •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