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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它既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的“家事”,也是和社会国家紧密相连的“国事”。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依法带娃”时代开启,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我省政法机关结合实际工作做了多项创新和尝试。
不久前,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告人因父母离异,对孩子的生活和思想都没有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孩子放任自流,走上犯罪道路。
17岁的牧子(化名)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因其母工作较忙,牧子渐渐与社会不良人员往来,沾染上小偷小摸的恶习;直至2021年,牧子发展到入户盗窃,并将所得赃款挥霍一空。最终被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
炎炎暑期,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精心组织,结合该院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开设系列小课堂,让涉案孩子和家长一起参与普法学习。
连日来,该院举办的“家庭关爱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小讲座”和“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小课堂”分别开讲,部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来到现场,聆听学习。
8月22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暑期法治教育活动。来自滁州市实验中学的5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开启了一场妙趣横生的法治学习之旅。
当日9时,在法院干警的带领下,同学们满怀期待地来到庄严神圣的法庭,认真聆听干警介绍法庭布局及法官、书记员、法警等不同角色的职责。随后,同学们穿上法袍,化身“小法官”,走上审判台,模拟了一次庭审流程。在法槌敲响的那一刻,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威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家庭保护的基础性作用,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监护监督,全方位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家庭监护问题。
淮上区检察院于2022年5月,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作机制,明确了“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机构、指导人员、主要任务、法律后果等工作内容;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集亲情会见、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扶帮教、跟踪回访等功能为一体,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个性化帮扶,督促监护人依法落实抚养、教育和保护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