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9日 第11版:
  • 能动司法呵护“花朵”成长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近年来,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省126家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审判机制全覆盖。通过积极探索“三合一”审判改革,全省法院73家少年法庭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42家少年法庭实现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的“全面保护”,营造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安徽法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举措写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网约入职与平台企业法律关系

    通过各类平台企业获取劳动报酬早已司空见惯,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与平台企业究竟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带车入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 两年前,朱女士与一家公司签订的《车辆管理协议》中约定:朱女士自备货车提供运输服务,朱女士每日在公司平台签到并接受平台派单,公司通过平台对朱女士的订单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公司通过平台与客户结算运费,每月向朱女士支付包月运费及奖金。

  • 防范毕业生落入“培训贷”陷阱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今年第1号预警,呼吁广大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警惕“培训贷”陷阱。

    当前,某些培训机构瞄准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时缺乏工作经验的痛点,宣传“包介绍工作”“边学边赚钱”,吸引学生报名参加付费课程,并诱导他们向贷款机构借“培训贷”来缴纳课程费用。问题在于,当学员发现上当、想要讨回培训费用时却被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最终不仅工作没有着落,还要背负还贷包袱,令受害者苦不堪言。

  • 依法表达诉求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前来办事的群众依法文明理性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

    本报通讯员 余 蓉 摄

  • 合规性审查助“问题企业”获新生

    近日,肥东县法院对一起单位行贿案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经工商联、法院等多家单位的共同努力,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性整改,帮助“问题企业”获得新生。

    据检方指控,亳州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收储、委托贷款等事项上请托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帮助,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共计1500多万元人民币。经省高院指定管辖,肥东县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 17岁少年借钱父母要还

    原告顾某某和被告陆某某是初中同学,现就读于金寨县某高中。被告陆某某在高一上半学期陆陆续续向原告顾某某借款合计2000元,经原告顾某某多次催要未还。被告陆某某的父亲表示,原告顾某某明知被告陆某某借钱用于追星还陆续借钱给他,原告是学生哪里来的钱,被告也是小孩子,没办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而拒绝还钱。原告顾某某表示自己平时的零用钱和逢年过节的压岁钱大都是自己掌握,因为跟被告陆某某一直是要好同学,所以才会陆续借钱给被告。

  • 约定“固定死工资”能否要加班费

    问:我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我的月工资为包括加班费在内的“固定死工资”,标准为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入职后,公司经常要求我加班。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答: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这里涉及到包薪制问题,指的是在劳动合同中打包约定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费的工资分配方式。本案关于执行“固定死工资”的约定无疑与之吻合。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三条也指出:“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从上述条款可知,虽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与劳动者进行相应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最低工资保障的规定。而最低工资的组成并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正因为“固定死工资”不能包括加班费,且你入职后经常被公司要求加班,决定了公司不能将此作为拒绝向你支付加班费的“挡箭牌”,而应当按照你加班的时间,依据延长工作时间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安排上班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标准向你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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