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3日 第4版:综治·法治
  • 借菊之韵 解民之纷

    黄山贡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八百年种植历史赋予其“菊中之冠”的美誉。在核心产区歙县北岸镇,菊不再只是花,更成为基层治理中的一股柔和而坚定的力量。该镇巧妙融合菊花“降火、明目、理气、润心、和事”的特性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五朵菊花”调解工作法,让每一起矛盾纠纷在菊香弥漫的温情中化解。2024年以来,全镇运用该法累计调处矛盾纠纷267件,成功率达98.8%,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 跨省执行维护青年“信用未来”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智博)11月15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重庆,成功执结一起涉及“00后”被执行人吴某的案件。此次异地执行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教育挽救,帮助该青年避免因一时过错影响个人信用,守护其未来发展空间。

    据了解,被执行人吴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离开居住地并失联,导致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长期未能实现。执行干警在办案中注意到,吴某尚年轻,若因此次债务问题被纳入失信名单,将对其就业及信用记录造成长远负面影响。为此,本次执行确立了依法办案与信用保护并重的目标,引导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 普法先锋在行动

  • 联合巡护助力扬子鳄安全越冬

    本报讯(通讯员 杨恬恬)为保障扬子鳄安全越冬,维护保护区生态安全,11月19日下午,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在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星片区(位于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开展冬季联合巡护执法行动。

  • 线上调解借款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张娟 黎明畅)“虽然只有5000元,法院却这么负责……”11月15日,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年逾七旬的杨大爷签订调解协议后,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这场纠纷源于一笔借款。2022年10月,被告张某向杨大爷借款10000元,在陆续偿还5000元后,不仅剩余借款迟迟未还,还拉黑了杨大爷的所有联系方式。无奈之下,杨大爷只好诉至法院。

  • 民警陡峭山路救助摔伤村民

    本报讯(通讯员 曹然)“哎哟……我在山上摔了一跤,起不来了……”日前,黄山市徽州区一名村民上山采摘油茶籽时,不慎失足摔下山坡,受伤后无法动弹,紧急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接警后,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洽舍派出所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联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村委会干部及热心村民组成救援队伍,携带相关装备火速赶赴事发山场开展救助。

  • 南陵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显著

    “现在路口视野清爽多了,标志也更醒目,出门安心不少!”家住南陵县弋江镇的王师傅站在改造后的国省道交叉口,对身边的变化由衷赞叹。这一转变背后,是南陵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2025年,全县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4.39%,交通违法查处量则稳步上升7.83%,实现了“降事故、保安全、护畅通”的治理目标。

  • 淮南大通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最高法通报表扬

    本报讯(通讯员 魏小雨 记者 吴文珍)11月13日,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奖。其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近年来,大通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在案件审理中,刑庭全体干警严格恪守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针对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依法审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以司法力度彰显法治温度,有效震慑了犯罪气焰。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惩教结合、预防为先”理念,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公开庭审、法治讲座、案例宣讲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发生。

  • “银发”调解护航学子学业不“停摆”

    本报讯(通讯员 陆雪莉 章青山)“孩子的教育耽误不得,家长在外打工不容易我理解,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要兼顾。”在蚌埠市禹会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调解员袁静手持电话,言语温和却立场坚定。这名禹会区人民法院退休的书记员,带着在一线参与办理2000余起案件的丰富经验,继续在调解岗位上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为基层治理注入温暖的“银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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