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第4版:法律服务
6月1日起,《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此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范,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人脸识别步入系统性治理新阶段,带来了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的有效指导,有利于推动人脸识别技术在合法合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同志:我在某电商平台的一个店铺,购买了一款家用投影仪。收到快件寄到的投影仪后,我拆开包装试用,却发现投影仪的按钮有卡顿现象,有时候按下去了不能立即弹起。于是,我在平台上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并将投影仪退回店铺。可店铺收到投影仪后拒绝退款,其理由是该商品的“商品页面详情”“购前须知”中均写明,一次性包装破损,或者购买后若商品防伪签或密封条损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请问,该店铺的理由能够成立吗?
为切实提高青少年识毒、拒毒能力,6月3日,含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环峰派出所走进校园,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活动现场,根据青少年学生认知特点,民警采取“案例讲解+仿真毒品展示+互动问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及防范技巧,引导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防毒拒毒。
本报讯(记者 梅觉明 通讯员 王丽娜 邵红霞)“邵法官、王法官,我代表11名投资人给你们送锦旗来啦!”5月23日,记者获悉,11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代表张某,将两面印有 “公正调解 情暖民心”“办利民之事 守正义之道” 的锦旗,分别送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邵红霞和人民调解员王洪宣手中,感谢法院通过“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让11起债权转让合同系列纠纷实现“零成本”“一站式”化解,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也守住了他们线上投资的“钱袋子”。
编辑同志:我于2023年8月11日入职某公司,工作至2025年4月14日离职。由于在职期间公司未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想要求公司向我支付在职期间共计20个月的二倍工资。请问,我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读者:张正保
张正保读者:你只能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索要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也就是最多11个月的二倍工资。
本报讯(通讯员 李政平)为进一步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群众出行安全系数,今年以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多项精准措施,通过隐患排查、设施完善、巡逻防控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力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
针对农村事故多发、照明条件不足的路段,该大队联合交通、乡镇等部门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梳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区域。在排查基础上,积极推动照明设施改造,降低夜间事故风险。
本报讯(通讯员 杜玉成 记者 李小平)近日,在马鞍山郑蒲港收费站,一名女子追尾后崩溃大哭,高速交警发现后化身“心灵导师”暖心安慰。
当日9时许,马鞍山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郑蒲港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女子蹲在地上哭泣,旁边放着一堆行李。民警意识到该女子可能遇到烦心事,于是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耐心询问情况。原来该女子开车前往巢湖的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损毁严重,已经拖到4S店修理,委屈、恐惧、无助等情绪导致其崩溃大哭。
6月6日,由安庆市妇联、迎江区妇联等组织的“皖美”巾帼家政进社区活动在双井社区拉开帷幕,当天下午,高乐家政老师正在为社区妇女们开展育婴技能培训。据悉,活动将在迎江双井等三个社区开展,届时有9期家政技能培训、3场就业推荐会、3场法律政策宣传等服务。本报通讯员 黄有安 顾媛 摄
编辑同志:沈某和杨某是一对结婚只有5年的夫妻,沈某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3个月前,沈某在室内外安装了摄像头,然后在妻子杨某的手机上偷装了一款可以远程监控的APP。通过这款APP,沈某能够掌握杨某的一举一动,查看她的通话记录、定位她的位置、删除她手机中的照片。杨某发现后想删除这款APP,可沈某以出于对她的关爱和保护为由,不准删除,甚至施加威胁,杨某感到很无助。请问,面对丈夫的过度监视,杨某该怎么办?
崔某某与高某某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某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向叶某某共转账73万元。同期,叶某某向高某某回转17万元,实际收取56万元。崔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叶某某返还崔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73万元。叶某某辩称,高某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高某某认可叶某某的主张。
5月30日,固镇县司法局谷阳司法所组织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活动中,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民法典中关于养老继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本报通讯员 孟凡彬 王子贤 记者 张青川 摄
夏种关键期,芜湖繁昌区城东村的农田里,一场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在田埂边得到圆满解决。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峨山派出所将警务站搬到田间地头,经过连续多日调解,成功化解原承包户与新承包户的矛盾,确保150亩农田不误农时。
价格波动引发承包纠纷。今年5月底,峨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城东村排形组农田发生激烈争执。民警调查发现,纠纷源于土地承包价变动。原承包户高某去年以270元/亩承包150余亩农田,并自费2万元修建灌溉设施。今年合同到期后,因村委会将承包价上调至400元/亩,高某选择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