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第2版:政法一线
  • 创新建设义警队伍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4月的一个夜晚,福建客商胡先生来到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欲体验这里的烟火气。几个年轻人争吵着冲出一家小酒馆中,拉扯在一起。胡先生未来得及反应,旁边巡逻的“义警”迅速上前,将双方拉开、劝解,很快,一场可能上升的矛盾纠纷化解。目睹一切的胡先生感叹之余,为“合肥义警”大大点赞。

  • 省南湖戒毒所举行 全面履职十周年主题宣传

    本报讯(通讯员 孙丽丽 吴晶晶 记者 梅觉明)4月18日下午,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南湖戒毒所”)举行全面履行戒毒职能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省南湖戒毒所党委书记、政委史学达总结回顾了戒毒所十年发展历程,激励全所干警职工持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探索戒毒工作现代化发展新路径,为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长岭派出所法治宣传进企业

    本报讯(通讯员 范良姿 记者 王原)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及职工的法律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望江县公安局长岭派出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 护航发展‘警’相随”普法宣传活动,全面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普法宣传中,民警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向企业经营者讲解了工作人员受贿、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类多发型经济犯罪行为和防范措施、维权途径,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要知法守法、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向企业员工着重讲解了防范典型网络诈骗、交通安全、禁毒知识、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现场对企业职工提出的问题和困惑逐一进行解答,鼓励职工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答疑解惑80余次。

  • 绿色“童”行

    为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4月18日,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局芜湖路街道城市管理部联合辖区兰亭社区、屯溪路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孩子们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践行废物利用。

    本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姚莉 摄

  • 花山城管 重拳专治“老大难”

    本报讯(记者 李小平 通讯员 汪洁 张倩芸)“以‘大行动+小专项’治理整治为抓手,对8个街道36个市容管理‘老大难’‘老不改’问题进行现场督查交办,并全部整改完成。”近日,马鞍山花山区城管局从基层群众的堵点、难点和痛点中找准工作切入点,抓住关键环节,出重拳、下猛药,推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

  • 定远“法院+公安”聚力解“薪”愁

    本报讯(通讯员 丁岚)4月18日晚,定远县人民法院发挥联动执行机制作用,通过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成功将隐身多年的一名欠薪被执行人抓获,最终,迫于司法拘留威慑力,其当场履行了拖欠的劳务费。

    2019年2月,胡某在刘某定远县承包的建筑工地干杂工,双方约定了劳动报酬。胡某离开工地时,经双方结算,刘某尚欠其工资2.1万元,因刘某一直拖欠支付劳务费,胡某不得不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支付拖欠劳务费。由于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义务。刘某满口承诺一个月内付清拖欠劳务费,但在支付0.5万元执行款后,便躲避执行,拒接执行干警电话,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将其信息移送公安机关临控。

  • 阜阳司法:全面推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

    3月下旬以来,阜阳市司法局通过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行动”,全面落实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推进“一事一站办”等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措施,努力实现办证途径多样化、办证流程最优化、办证材料最简化、办证成本最小化。全市各公证机构对委托、声明等简单公证的办结时限,从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至即时出证。对继承、遗嘱等复杂公证的办结时限,从法定的15个工作日分别“缩”至5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公证服务“周末不打烊”,安排公证员周六、周日接待群众公证咨询,为群众提供公证办理服务。全力推行简单事项“最多跑一次”,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明确“清单之外无证明”,需要在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员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一次即可办好公证书,实现“一证一次办”。同时,根据当事人实际需求,为当事人提供邮寄服务,大幅减少市民办理时间和办事成本。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与民政、不动产等部门的系统对接和信息互通核验,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上门办证”等服务。各地公证处持续深入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点,提供法律咨询、涉企纠纷调解、涉企公证事项办理等综合服务。

  • 阜阳司法 喜报连连

    近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阜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丁冰清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阜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安徽金睿律师事务所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安徽公平司法鉴定所汪萍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五老”助推司法调解 合力解纷

    近年来,颍上县立足当地实际,积极鼓励“五老”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助推司法调解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五老人员”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借助他们扎实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逐渐摸索形成了“眼到、口到、手到”工作法。眼到,坚持每周到村庄走访,收集矛盾线索,发现问题及时研讨,坚持关口前移,紧盯源头治理;口到,从情感层面切入,争取群众理解配合,对问题复杂、从情理层面仍然无法解决的,从社会公理及公序良俗层面进行教育疏导,力争矛盾纠纷得到稳妥化解;手到,对需要走法定途径的矛盾纠纷,该县司法局主动靠前,联合调解形成合力,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既体现了温度温情,也保证了公平公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性统一。颍上县财政列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资金,根据排查化解情况落实调解补助;坚持以实绩论英雄,评选金牌调解员,将“颍上好人”等表彰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果有机结合,用荣誉和物质激发“五老”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县“五老”人员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3起,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获得感,成为全县调解阵线上的一面旗帜。

  • 颍州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4月14日,颍州区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普法志愿者等,联合区委国安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鼓楼街道清河宋街集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紧扣“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主题,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采取以案释法和解答咨询的方式,重点为群众讲解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防泄密、防渗透、防范电信诈骗、反邪教、禁毒防毒、消防安全、法律援助等内容,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人员共发放宣传读本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32人次。(焦铭 李艳丽)

  • 全面提升教育帮扶质效

    今年以来,阜南县司法局紧扣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要求,聚焦入矫、法治、公益活动及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教育帮扶质效,全力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按照相关规定,上好入矫“第一课”,严把入矫“第一关”,通过身份意识教育、违规案例警示教育,强调日常监管规定。县司法局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行为入手,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在举行集体活动或学习时,严禁社区矫正对象无故缺席、迟到、随意接打手机、着装不得体、饮酒等不良行为。各司法所通过以案释法、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视频影像和信件)等多种方式,围绕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实际案例进行普法教育,纠正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知偏差、错误做法和侥幸心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已累计开展入矫教育4场次,法律教育4场次,受教育对象达100余人次。联合县卫健委制定《阜南县社区矫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由县司法局主导,卫健委等单位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将社区矫正纳入全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累计组织入矫心理评估测评4场,有100人次参加,及时了解掌握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征、健康状况和心理需求等,并为其提供心理服务。创新开展“一月一主题”教育帮扶和公益活动,并探索社区矫正公益活动“项目化”运作模式。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公益活动8场次,参与对象400余人次。

  • 界首市多举措提升 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界首市司法局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严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在工作中,以主动纠错为抓手,坚持能调尽调。第一季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件,经审查受理32件,结案22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终止审理的共14件。通过全市1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协助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等工作,让群众“零距离”了解和申请行政复议。简化受理程序,落实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路、办成事。推动复议听证审理常态化建设,提升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涉企复议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听证审理的方式,阐明法律依据、摆明事实证据、达到行政争议实质性的化解。

  • 真情帮教获赠锦旗

    近日,临泉县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给该县司法局送来“真情帮教润人心 司法调解促和谐”的锦旗,短短14个字,却饱含了李某说不尽的感激。

    李某,男,37岁,2023年11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李某入矫后,工作人员发现李某日常言行表现极端,好像存在着无法排解的情绪。通过深入了解,原来李某酒后骑摩托车前往派出所报警,求助警方帮他要回婚介费,被警方当场查获危险驾驶。李某认为民警不仅没有帮助自己解决“婚骗”的大事,反而追究其酒后骑摩托车的小事。对自己被判刑一事难以接受,不配合社区矫正监管要求。工作人员还发现李某经常酗酒,经常酒后在微信群、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愤世嫉俗的信息,甚至多次表达厌世、自杀等想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逐步解开李某的心结入手,联合社工组织,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李某提供心理咨询、疏导。随着心理咨询的次数增加,李某逐步正视“相亲被骗”“危险驾驶罪”事件,不再停留在“我很倒霉”“我要报复”的思想状态,进而引导他关注现实、正视现实,了解自己能做什么,做了什么,将来要做些什么。同时利用李某对婚姻期待的心理,作为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的介入点,让他学会敞开心扉与其他人相互倾诉,相互交流,并畅谈生活希望,以此来调整心态,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工作人员还协调派出所民警对李某“相亲被骗”事情调查,发现该“相亲被骗”事件难以被定性为诈骗,不能刑事立案解决。通过向李某说明事情调查情况,阐明有关法律,提出调解或民事诉讼的解决办法。最终,李某及其父母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相亲被骗”事件。通过司法所、派出所介入调解,为李某追回部分相亲费用。在此基础上,还通过加强对李某法纪教育,提升李某法律意识。督促李某重点学习社区矫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让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促进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接受监督管理。除日常教育学习之外,司法所和社工组织还对李某开展了预防诈骗、合法维权、认识自我与重塑自信等专题教育学习,增强其法纪意识,预防其再走上犯罪的道路。(牛涛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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