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第2版:公告
根据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公司)、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科投公司)与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市国控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省国资公司、省科投公司将下列债权转让给铜陵市国控集团,铜陵市国控集团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受转让方的委托,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并向下列债务人及保证人进行催收,请下列债务人及保证人向铜陵市国控集团清偿借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