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8日 第4版:法律服务
  • 多车相撞 无交强险方如何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 宋旗)由于道路交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状况愈发复杂,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多辆机动车的现象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也逐渐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1年11月,陈某驾驶的无号牌中型普通货车与同向魏某修驾驶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后,手扶拖拉机又与对向李某春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手扶拖拉机驾驶人魏某修及其车上乘坐人肖某芳受伤的交通事故。

  • 构成消费欺诈可索三倍赔偿

    编辑同志:根据某专卖店打出的最低价清仓甩卖广告,我以500元的价格买了一件羽绒服。然而时隔不到一周,该店的同款羽绒服却标价为每件200元。请问,该店的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读者:薛帅 

    薛帅读者:所谓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构成欺诈行为须具备四个要件: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根据您的描述,该专卖店故意隐瞒了会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商品,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款即为经营者欺诈性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您可通过找专卖店协商调解、向消协投诉等途径,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 迎江4份检察建议守护古树名木

    本报讯(通讯员 张芳 记者 王原)3月24日,记者从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深入走访辖区内的乡街、社区、单位等,实地调查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生长及保护状况。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有32棵古树存在树干钉钉、缠绕绳索、挂绳牵拉、悬挂衣物等影响古树正常生长的问题。

  • 田间地头普法忙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春耕农忙季节到来,为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连日来,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普法志愿者走进田间地头宣传法律,零距离走访解民惑,实打实普法惠民生,为群众送上时令的“法治大餐”。

    本报通讯员 程正进 记者 周莹莹 摄

  • 同居十余年也不算事实婚姻

    编辑同志:我与女友从2012年开始同居,但未生育子女。今年春节后女友因感情纠纷离家出走,并断绝了与我的联系。请问我与女友是事实婚姻关系吗?该如何通过起诉解除这种关系?读者:江大海 

    江大海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照上述规定,您的情形不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如您起诉要求解除与女友的同居关系,除非她是有配偶的人,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您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云上”调解化争议

    本报讯(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杨艳)3月21日,记者从长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下塘法庭法官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解决了困扰原告刘某近两年的难题。

    刘某自2019年4月起入职被告公司从事房地产销售一职,基本上每晚都需要加班,节假日也不休息。2021年6月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但被告公司尚欠刘某部分销售提成未予支付。刘某多次向公司讨要未果,遂提起劳动仲裁,并对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以及销售提成提出了相应请求。仲裁裁决后,刘某及被告公司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均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

  • 法院巧用“活封”促执结

    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实习生 刘文康 通讯员 徐辑宽)3月21日,记者从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在一起执行标的额达800万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该院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对已查封的198套房产采取活封财产方式,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9月,淮南某房地产公司与王某某签订借贷合同,开发淮南市八公山某小区,因后期资金链断裂,导致借款到期后无法还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某诉至法院。但淮南某房地产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 自助郊游遇意外 同游者尽到义务无需担责

    编辑同志:我与几位同事相约到郊区游玩时,同游者李某突然昏倒在山路上,我与同事迅速将他扶起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但最终不治身亡。请问,对于李某的意外死亡,我们同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吗?读者:刘成成 

    刘成成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参加人数较多的活动,比如体育比赛、演唱会等活动。而自助出游,完全是亲朋或者是“驴友”自发进行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活动。这种活动虽然不属于“群众性活动”,但也应遵从一定的法律规范,比如说参加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当有所预见。同时依据诚信原则及公序良俗的原则,组织者作为团队“领导”应当对风险有一定的预见性,存在明显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您与死者李某等的行为系参与者共同商定的自发性出游活动,李某昏倒后参与者积极组织施救,采取的措施符合当时的客观环境和自身条件,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构建信用体系 促乡村振兴

    近年来,庐江县金牛镇持续推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不断构建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为乡村振兴发展赋能增效。日前,该镇评出A级及以上信用户8484户;信用村集体经济组织9个。图为金牛镇莫堰村“两委”成员进组入户,为信用户授牌,悬挂“信用牌”时情景。

    本报通讯员 钱明东 摄

  •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庆同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龙英、蒋少卿、安庆市益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江斌、陈玲霞与杨锴玉签署的《安庆市振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户债权转让协议》,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杨锴玉。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庆同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龙英、蒋少卿、安庆市益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江斌、陈玲霞与杨锴玉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 霍邱经开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齐乡村民生短板,近期,霍邱县经济开发区通过积极宣传、精准识别,做到“一个不漏”,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张立婷)

  • 实施动态管理 打造阳光低保

    3月16日,霍邱县冯瓴镇三赵郢村为保障低保的透明度,召开了“阳光”低保听证会,助力乡村振兴。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做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使低保政策真正在阳光下运行。(陈琳)

  • 免费义诊进矿区

    3月16日,中煤新集口孜东矿组织开展“美丽矿山健康行”义诊活动,邀请专家为职工免费测血糖血压、解读体检报告、普及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医疗常识,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受到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本报通讯员 李亮 记者 聂学剑 摄

  • 提升专干能力 筑牢人才根基

    近期,霍邱县新店镇开展乡村振兴专干业务测试,此次测试采取笔试加上机操作的方式,在考察业务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专干对工作内容的熟悉,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了人才之基。(张辉)

  • 戏曲下乡演唱中 文化振兴进行时

    为弘扬中华传统戏曲文化,打造“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发展,3月上旬,霍邱县长集镇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支持下开展送戏进村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程良悦)

  • 霍邱县邵岗乡:紧抓环境整治不放松

    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助力乡村振兴,近日,霍邱县邵岗乡组织专项督察组到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彻底改善以往辖区内各种脏、乱、差现象。(王亚)

  • 深挖特色产业 带动经济发展

    霍邱县花园镇紧扣“一村一品”特色,大力推进特色主导产业“生态化、集约化、品牌化”转型升级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目前,全镇各类农业企业达90多家,群众“两业”收入大幅提升。(冯雪健)

  • 春日奔赴千里 执行助企纾困

    本报讯(通讯员 翟叶琴 记者 黄茵)3月24日,记者从芜湖市湾沚区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执行干警辗转数日,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北沧州,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地开发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司法服务。

    2020年以来,河北沧州某玻璃公司一直向位于安徽新芜开发区的芜湖某科技公司采购货物,但受疫情影响,双方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经结算,截至2022年初河北沧州某玻璃公司欠芜湖某科技公司货款68万元。因催讨未果,无奈之下,芜湖某科技公司将河北沧州某玻璃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某起诉至湾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河北沧州某玻璃公司应给付芜湖某科技公司货款68万元,黄某对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1

  • 2

  • 3

  • 4

  • 5

  • 6

  • 7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