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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三十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已经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现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决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决定》是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省委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发展,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适应未来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决定》,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我省未来产业布局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27日下午,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决定(草案)》比较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修改后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初步修改。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并于29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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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责编/陈静 版式/孙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