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9月29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洪艳群

版次:06  2024年10月30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27日下午,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决定(草案)》比较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修改后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初步修改。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并于29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

有的组成人员建议增加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相关内容。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在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利于推动未来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是必要的。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建议在第二条发展原则中增加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规定。(表决稿第二条)

此外,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还作了部分文字修改、内容删减,不再一一说明。

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对于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构建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形成的表决稿符合本省实际,与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已基本吸收,比较成熟,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