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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参与机制
各市、县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2021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
今年以来,黄山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细抓实各项防疫工作,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同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推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力推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