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4日 第4版:法律服务
  • 侵权情形各不同 “择法”索赔最划算

    现实生活中,因为人身损害事故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而不同侵权责任适用法律的条件和赔偿范围也不相同。因此,受害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诉讼的方便程度、受到伤害的轻重程度、对方当事人的赔偿能力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遵循“最有利”的原则正确维权。

    工伤与侵权竞合 有权主张“双赔”

  • 表情包也有著作权 随意使用或涉侵权

    编辑同志:甲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中,未经乙公司授权,使用乙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表情包。乙公司发现后,认为此举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甲公司表示,自己使用的表情包是在网络平台上免费下载的,也不知道会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请问,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吗?读者:朱元友 

  • 禁毒宣传 走进企业

    4月8日,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谢一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引导职工群众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营造了全民参与、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 徐洪勇 通讯员

    程伟 董少举 摄

  • 两位局长出庭应诉 促实质化解争议

    本报讯(通讯员 张博)4月8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起行政案件,被告方的行政“一把手”均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当日上午,濉溪县某托老服务中心诉濉溪县城管局行政处罚一案,濉溪县城管局局长出庭应诉。濉溪县某托老服务中心因不服濉溪县城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要求撤销。庭审中,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县城管局局长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结合案件背景、争议焦点及争议化解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调解,经过“面对面”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 不能作为解雇员工的依据

    编辑同志:我在工作时与组长发生争吵、扭打,但未造成任何伤害。事后,我向组长赔礼道歉,可公司不依不饶,以我不服管理,殴打组长,影响恶劣,违反了《员工手册》为由,作出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而该份《员工手册》是公司几个领导研究制定的,并未经召开相关职工会议进行讨论通过。请问,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雇我合法吗?读者:宗于模 

  • 淮北发出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本报讯(通讯员 刘子强)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发出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沟通,教育引导,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子女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 单位收到辞职通知后 员工无权请求撤回

    编辑同志:我于2022年7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24年4月8日,我向某公司提交辞职申请,鉴于公司未及时答复,我也感到后悔,遂赶快于2024年4月12日向公司提交“撤回辞职申请的申请”。可公司明确告知我不接受撤回辞职的申请,认为2024年4月8日收到我的辞职申请,双方劳动合同将于30日后即2024年5月8日合法解除。而我认为,自己提交辞职申请后,在公司尚未批准的情况下,于30日内申请撤回,我的单方解除行为未能生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3年期的劳动合同。请问,我的认识对吗?读者:林赫 

  • 送法到基层

    本报讯(通讯员 张钧 吕兆峰 记者 李小平)为不断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连日来,马鞍山市公安局楚江公安分局联合马钢法宣办,到马钢特钢公司、长材事业部、四钢轧总厂等部门,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

    活动中,公安民警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禁毒法》等主要内容,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解读各项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以及如何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同时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模拟实战演练,让职工在模拟的电诈情境中学习如何应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免费向职工发放法律宣传手册、防电诈指南等资料。

  • 巡回审判进乡村

    本报讯(通讯员 花含笑)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组织一起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烈山区古饶镇张庄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服务。

    原告郝某家庭承包村内土地进行耕种。2000年前后,原告的公公赵某将郝某承包的土地0.33亩交给被告林某耕种至今。被告林某自耕种后就未给付郝某任何费用。其间,郝某通过赵某讨要承包土地,被告林某一推再推,2023年经古饶镇派出所调解后,林某同意在当年秋收后归还承包土地。但是虽然土地归还,郝某觉得还是吃亏。她算了一笔账,涉案土地的承包收入换算成经济效益有10000元。被告林某种植数十年之久,负有给予自己土地经济费用的义务。于是,郝某以名下承包土地享有耕种、管理、收益的权利,被告林某种植期间,迟迟不履行给付费用的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 经典诵读伴成长

    4月19日,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安庆市迎江区六一幼儿园和市图书馆联合举办了“浸润书香 点亮人生”世界读书日亲子诵读会,孩子“牵手”家长登台畅享读书乐趣。当天,活动还评选出9名“书香教师”及24组“书香家庭”,现场颁发荣誉证书。本报通讯员 黄有安 朱珠 摄

  • 查隐患 保安全

    为消除生产安全隐患,4月21日,芜湖市公安局三山经开区分局峨桥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纸质装具加工厂,对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灭火器放置、生产加工程序、安全制度、用电安全以及在生产作业和管理中易出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详细检查,切实做到各类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王世木 黄莺 摄

  • 酒后驾车身亡 “酒友”是否赔偿

    芜湖讯(张俊杰 黄莺)生活中,三两好友相聚共饮几杯,是民间一种常见的社交方式。但是,共同饮酒后有人发生意外,同饮“酒友”被起诉索赔的事时有发生。4月19日,笔者从无为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共同饮酒后“做东”人驾驶电动车不慎撞上路栏身亡,其家人起诉要求参与共饮的“酒友”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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