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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法治融
阜阳市两级法院坚持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传承“恤幼”传统法律文化,形成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专业审判、帮教回访、司法救助等全方位多元化保护格局,点亮每一粒“种子”的法治梦想,护航每一朵“花儿”的健康成长。
“同学们,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的行为,你们知道会给被欺凌的同学带来多大身心伤害吗?”近日,一堂别样的法治教育课在阜阳市清河路第一小学西清路校区开讲,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穿上憨态可掬的小熊人偶服装,用情景再现的方式生动演绎何为校园欺凌。
本报讯(通讯员 孟凡彬 李艳平)2024年3月5日是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为深化拓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固镇县文明委组织县直各单位在谷阳广场开展“固镇县2024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中,青年志愿者向广大群众发放有关民法典、扫黑除恶、预防电信诈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治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释明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针对民众提出的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民生热点话题进行法律咨询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 陈双双)3月20日下午,泾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城关三小法治副校长董海燕走进校园,为该校110余名同学讲授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检察官寓教于乐,以生动的动画片段与真实案例引入法律知识,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和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并就如何防范校园欺凌进行了详细阐述,教导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和犯罪。课中同学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积极参与有奖问答。本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1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本报讯(记者 陆慧敏 通讯员 丁凯)近年来,黄山市徽州区富溪乡积极探索矛盾调处新模式,以茶文化为底蕴,成立“溪事茶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日前,茶舍成功调处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案件起因是胡某与范某(叔侄亲属)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范某咬伤胡某左手中指。后经治疗,医生对胡某被咬伤手指做部分指关节截肢处理,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当事人向溪事茶舍提出了调解申请。同日,“溪事佬”依法受理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上门了解双方诉求。
本报讯(通讯员 周菲菲)3月4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豫皖应邀前往县委党校,为全县150余名农村党员干部讲授法治课。
课堂上,李豫皖以当前涉农刑事犯罪总体情况为切入点,结合该县具体案例,用“讲身边人身边事”的方式,为大家讲解了涉农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赌博犯罪及危险驾驶犯罪等案件发生的诱因、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帮助农村党员严明法律底线,深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办事。
本报讯(通讯员 沈天洪)3月7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发出了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筑起了“反家暴”防火墙。
申请人周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及财产原因正处于协议离婚阶段。2024年1月,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丈夫李某跑到妻子周某经营的零食店对其进行殴打,后派出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仅仅过了一个月,李某又在街上持刀对周某进行追赶,因涉嫌故意伤害,公安局已立案处理。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周某向广德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通讯员 刘卉)3月5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检察+消防”协作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交流、协作,积极构建消防安全综合保护新格局。
会上,双方就公益诉讼与消防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专业支持、协同监督、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建立“检察+消防”协作机制,将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共同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进而实现“1+1>2”的效果。
本报讯(通讯员 沈静)好心为亲戚借款做担保,以为只是签个字的事,不料给自己惹上了官司。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刘某甲以做生意需要用钱为由向宋某借款,由其亲属刘某乙、赵某作为担保人。还款期限到后,宋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调解,约定刘某甲分期还款直至还清,刘某乙、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刘某甲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报讯(通讯员 裴梦雅)“希望你们能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让法律之光伴随你们快乐成长,照亮青春的每一段旅程!”3月6日下午,在黄山健康职业学院的教室内,法官寄语掷地有声,200余名师生聚精会神。
这堂法治教育课,源于休宁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校园欺凌所引发的刑事案件。为加强学生管理,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法院向该校发出司法建议,并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就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注重源头预防、营造安全教育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本报讯(通讯员 胡雨琦 记者 吴文珍)“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虚构事实,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3月1日下午,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宁国市西津小学法治副校长陈瑛走进该校,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向同学们讲述了电信诈骗的概念、常见的诈骗方式以及怎样正确使用网络等知识。
本报讯(通讯员 李梦婷)虚构项目签订租赁合同,却将租赁来的东西倒手变卖,凤台两男子妄图“空手套白狼”,成功将自己送入监狱。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关某、葛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王庆)3月5日,界首市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及时化解了一起因楼层渗水引发的邻里矛盾。
“警察同志,我家楼上房屋漏水,但他家没人,请你们帮帮忙。”当日18时许,民警接到辖区市民曹某的求助后,迅速赶往现场。现场发现曹某家中卧室天花板渗水严重,刚装修的石膏板被水浸透后已经塌出一个大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