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天洪)3月7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发出了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筑起了“反家暴”防火墙。
申请人周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及财产原因正处于协议离婚阶段。2024年1月,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丈夫李某跑到妻子周某经营的零食店对其进行殴打,后派出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仅仅过了一个月,李某又在街上持刀对周某进行追赶,因涉嫌故意伤害,公安局已立案处理。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周某向广德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深入调查,详细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周某提交的监控视频、医院检查报告、派出所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认定周某的申请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李某对周某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周某及其近亲属,进入周某住所等行为。后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裁定,并向双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及妇联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若被申请人李某违反保护令,则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