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6日 第4版:法律服务
  • 讨债有借条为啥输官司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设立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到期向出借人返还借款的债权凭证,是证明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最为直接、有力的证据。然而现实中,有些债主拿着白纸黑字的借条去讨债甚至告上法庭,本以为会稳操胜券,却不料未能要回借款或约定的利息。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 事实抗辩与权利抗辩 行使释明权不同

    编辑同志:在民事诉讼中,在抗辩上,存在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两者有区别,司法实践中需要厘清。请问两者有何不同?读者:董丽 

    董丽读者:民事诉讼中的抗辩可区分为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事实抗辩是针对对方请求权有效存在的事实而提出的攻击,包括阻却权利的事实和消灭权利的事实,这两种抗辩都讲事实,即使被告不主张抗辩,法庭也要进行审查。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应主动查明请求权是否存在的事实,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因此又称为无需主张的抗辩。而权利抗辩则不同,权利抗辩是基于阻碍权利的事实的抗辩权,系实体权利,包括免除责任抗辩、减轻责任抗辩,是被告用另一个法律规范对抗原告的请求。而权利是否主张取决于权利人的自由处分,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当事人如果不主张,法院不应主动审查。如果不抗辩,法官不释明。如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官不主动释明和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我省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污染环境案

    本报讯(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记者11月1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对“芜湖3·20污染环境案”等7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这7起案件分别为:芜湖“3·20”污染环境案;安徽晶马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案;滁州天长市“5·5”倾倒危险废物案;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淮南市熊某勇、宋某忠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宿州灵璧县“8·02”污染环境案;安庆宿松县“9·05”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 再审判决后 另一方不服 可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另一方不服

    可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编辑同志: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我们单位胜诉。后对方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经过再审判决我单位败诉了。我单位不服,请问能否也申请再审?读者:侯晓宇 

    侯晓宇读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里所称当事人是案件的全部当事人,均依法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再审,另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再审申请的,在审判监督程序终结后,所有当事人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诉讼程序权利已经消灭,不因另一方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而为其保留向作出再审裁判法院申请再审的权利。人民法院针对一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经过审查,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虽然再审程序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但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并非二审判决,而是再审判决,两者因所处的诉讼程序不同而性质有别。此时,由于当事人相应诉讼权利所指向的对象是再审判决而非二审判决,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为法定事由,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社区普法面对面

    连日来,含山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宣传员走进环峰镇望梅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 惠民零距离”宣传活动,普法宣传员结合身边案,围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预防电诈等方面,向社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居民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

    本报通讯员 欧宗涛 甘娟 摄

  • 交通宣传进乡村

    鉴于农村交警警力不足现象,去年起,南陵县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全面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过一年多运行,南陵县同比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图为南陵县公安局何湾派出所民警近日在绿岭街道对居民宣传“一盔一带”知识。本报通讯员 秦耕耘 摄

  • 保险理赔争议 诉调高效化解

    宁国讯(杨曼)前不久,宁国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高效、便捷、成功化解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4月,宁国市某旅游公司与宁国市某保险公司签订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根据保单规定,游客在旅游公司经营的景区发生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2016年8月,游客成某在该风景区游玩时受伤。因赔偿问题,成某诉至法院,要求旅游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旅游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15111元。旅游公司赔偿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依约支付了该笔理赔款。后成某又因髋关节疼痛多次就诊,并因股骨头坏死进行了右髋关节置换术。2023年6月,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游公司赔偿其后续手术治疗费用。经过审理,法院判令旅游公司赔偿成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8179.44元。赔偿后,旅游公司向保险公司主张该笔理赔款未果,遂诉至本院,请求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 “微”调解化纠纷

    郎溪县(黄开军)近日,郎溪县建平镇“握手言和”调解室借助微信平台,通过与当事人“微”调解、“微”谈话,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隔空对话”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6月25日,郎溪县建平镇居民孙某某与某小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一栋别墅,在装修中,发现客厅有一道约3米长的裂痕、卧室约2米的裂痕。导致孙某某不能按时完成装修入住,加之孙某某在外租房期限已到,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 废旧电池提铅锭 污染环境被判刑

    颍上讯(李斌)被告人王某因污染环境罪,10月底被颍上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穆某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李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 多元化解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成立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工作专班、“五老”调解员队、建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化解机制、三级联动……在开展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全覆盖创建工作中,宿松县公安局坚持以党建引领,在全县基层派出所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 阜创汇首届“荷花奖”室内装饰设计大赛在阜阳商厦正式启幕

    10月28日上午,阜创汇首届“荷花奖”室内装饰设计大赛开幕式在阜阳商厦时代广场举办。

    主持人黄淑娜首先介绍本次大赛的筹备情况以及出席活动领导、嘉宾。

    阜阳市人社局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朱子金、共青团阜阳市委办公室主任张金平、阜阳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徐枫、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锋、海尔智家三翼鸟全屋智能经理李金柱、创维皖北分公司总经理宁徽、阜阳商厦舒适家运营总监闫夏、阜阳罗莱家纺总经理王山林、金螳螂阜阳总经理陈二涛、阜阳华帝总经理徐建功、生活家巴洛克地板安徽大区总经理李忠峰、阜阳东鹏陶瓷总经理訾庙生、阜阳维度装饰总经理徐从亮、阜阳市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协会会长徐振扬、阜阳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赵永梅等出席此次活动。

  • 筑牢反诈“安全网”

    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安徽股改第一村”花园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开展“保护财产安全·预防电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活动突出以“防”为先,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持续延伸反诈宣传触角,增强群众识诈防诈反诈的“免疫力”,助推形成“群防群治、全民反诈”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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