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6日 第07版: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三十六号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经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于1994年实施,2007年进行了修订。《办法》的施行,为维护我省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需要,亟待进行修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强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保障妇女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持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修订《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二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202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将“人身权利”这一章调整为“人身和人格权益”,并新增“救济措施”一章。为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有必要对我省《办法》进行相应调整。三是固化实践经验的需要。我省实践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数字化建设、妇女议事会制度、女性人才培养等成果经验,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必要用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加以推广。

  • 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9日下午,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改稿比较成熟,总体表示赞成,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建议修改后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分组审议后,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省妇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改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初步修改。20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法制工作委员会初步修改情况的说明,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21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 法 规

  • 2024年12月6日 星期五

    责编/李华玲 版式/孙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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