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8日 第4版:法律服务
  •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损失谁来赔偿?

    代驾是当今互联网消费时代产生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随着代驾行业日益庞大,代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那么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呢?

    陈某是宝马小轿车的所有人。2022年10月晚,陈某通过某代驾公司平台呼叫代驾服务,王师傅接受订单提供代驾服务。王师傅在提供代驾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车辆右后轮与停车位上的花圃发生碰撞。交警部门当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师傅违反“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 二手车未过户 买家违章应自行担责

    编辑同志:我把开了10年的旧轿车卖给了廖某,当时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约定从轿车交付之日起,所有责任都由廖某承担,双方应于5天内办理过户手续。我在收到廖某转过来的车款后,就让他开走了轿车。其后,由于廖某的原因,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2个多月来,我陆续收到了好几条车辆违章信息。我联系廖某,让他尽快办理罚款和扣分手续,不料他竟声称:“车辆只要未过户,违章责任就算你的。”请问,车辆未过户,新车主违章该算谁的?

  • 审执联动“提效率”化解案件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 吴洁 徐欣雨)“太感谢你们了,彻底解决了我的心头大事,也辛苦你们了,一直全程跟进案件进展”。8月21日,笔者获悉,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通过审执联动,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2023年8月,董某为胡某提供防水、刷背胶等装饰装修工作,董某工作结束后,经清点核算劳务报酬为1.3万余元,双方对此金额均予以确认。但经董某多次催要,胡某仅支付劳务款项5000元,余款8000余元未支付。2024年7月,董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后,将胡某诉至法院。

  • 整治网络谣言宣传进村庄

    8月24日,舒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联合高峰派出所走进辖区东港村址,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民警通过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方式,向村民及放暑假学生介绍网络谣言的特征和辨别方法,同时现场展开互问互答、热点案例分析等,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辨谣、识谣、防谣、拒谣的意识和能力。

  • 在微信上发送辞职信息 应当算作书面形式通知

    编辑同志:我给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发去一条微信消息,表明了辞职的意思。人力资源主管回复“已收到”。30天期满后,我要求公司给办理离职手续。不料,公司竟然称在微信上提出的辞职不能算作书面通知,这种辞职不算数。请问,在微信上提出辞职,到底算不算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读者:滕健 

  • 非法出借银行卡 当心成犯罪帮凶

    本报讯(通讯员 李虹)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大量诈骗赃款通过银行层层转移,最终流入犯罪分子手中。其中不乏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提供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在金钱驱使之下,不仅落入犯罪分子的精心陷阱,而且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红线。8月21日,笔者获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 食品过期求索赔 释法明理促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杜娟)8月22日,笔者获悉,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原告600元赔偿款,高效圆满地化解了该起纠纷。

    2024年1月,原告李某在被告某超市处购买两瓶单价为63.9元的某品牌利口酒,消费127.8元。后李某发现该两瓶酒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保质期为3年,李某购买时案涉产品已过保质期,其向超市索赔10倍赔偿遭拒。

  • 员工被拘留 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同志:我公司的职工张某因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读者:俞政 

    俞政读者:公司不能以张某被刑事拘留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被法院、检察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有罪了,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相反,在劳动者尚未被确定有罪时,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不利后果。

  • 宿松警方打掉跨省租车诈骗团伙

    本报讯(通讯员 孙春旺)打着租车幌子,利用伪造的证件,将租赁来的汽车抵押套取资金……近日,宿松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连续半年的精心侦查,成功打掉一个跨省租车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今年2月,宿松县公安局陆续接到浙江、上海、安徽等地租车行报警:陈某、杜某等人以租车的名义,分别将3辆高档轿车开走,租期结束后,对方拒不还车,也未继续缴纳车辆租金。

  • “拆伞除篷”更安全

    8月24日,庐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汤池镇街道开展“清棚扫街”治理行动, 对非法安装遮阳伞、雨篷、未戴安全头盔进行见违必查,见违必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本报通讯员 罗君 摄

  • 预防因病致残 共享健康生活

    8月25日是全国第八个“残疾预防日”,六安市裕安区西市街道响铃庵社区联合区残联共同开展“预防因病致残 共享健康生活”科普宣传活动。活动重点从出生缺陷、发育障碍、慢性病、生产事故、精神疾病管理等方面向辖区居民宣传残疾预防的相关政策和科普知识,让残疾预防真正从每个人的健康生活开始。

  • 房子被丈夫出售 妻子起诉被驳回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文静 王丽娜 记者 梅觉明)“这个房子费某已经卖给我19年了,现在他妻子却以不知情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我返还房屋,我真是有苦难言。”当事人吴某对法官大倒苦水。8月24日,记者获悉,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

 
 
  • 1

  • 2

  • 3

  • 4

  • 5

  • 6

  • 7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