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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法律服务
本报讯(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韩玉惠)为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执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4月23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就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向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全省首份《预查废证明》。
“有了这份《预查废证明》,我们可以直接向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债务核销,节省了不良债务处置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学兵说。
编辑同志:由于无法脱身,王女士让15岁的儿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去超市买酱油。其间,儿子将老人肖某撞倒并造成九级伤残。请问,在儿子无力赔偿的情况下,王女士能因为自己并未驾驶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吗? 读者:刘正
刘正读者:不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王女士让15岁的儿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无疑与之相违。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即王女士必须“代儿子受过”。
本报讯(通讯员 程群)日前,由怀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三名被告人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怀远经侦民警根据相关线索侦查发现,2019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董某在怀远县内售卖办公用品,并提供非法制造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嫌疑人董某到案后,供述了其因售卖办公用品系无证经营,为了向客户提供发票,其通过微信向上线提供票面信息,购买大量假发票的犯罪事实。
为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管理,4月23日,当涂县公安局姑孰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首创水务自来水厂等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民警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制订与落实、消防设备的配备与维护、监控系统的安装与运行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旨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促进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可试用期满后,公司却单方决定对我延期三个月转正。基于担心丢掉该份工作,我违心服从。可转正后,我对此事日益不满。请问:我能否向公司索要赔偿?读者:秦雯雯
秦雯雯读者:你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针对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结合本案,基于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自然应当以二个月为限。公司单方决定对你延期三个月转正,实际上是把试用期从二个月改为五个月,无论是从“不得超过二个月”还是从“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上看,公司的行为都与之相违。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公司应当就超过二个月部分按照对应规定向你支付赔偿金。
近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同前往辖区内鲁生烈士墓,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该区的鲁生烈士墓,保护范围内土地被占用停车、居家晾晒,落叶、生活垃圾随处可见,杂草丛生,且英雄烈士事迹简介位置不明显等问题。该院向属地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进行整改。
本报讯(通讯员 宁莉)为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久拖不办、久办不结、超期办理等问题,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督办机制,对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实施分类预警进行催办督办。
“我们在常规督办基础上,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督办机制,着力提升信访件按期办结率。对移(转)送已达1个月的检举控告件,发放蓝色提醒函,提醒办理时间;对已移(转)送3个月未办结的检举控告件,发放黄色催办函,提醒加快办理进度;对超过6个月仍未办结且未提交书面报告延期办理说明的检举控告件,就会发放红色督办函,督促尽快办结,并及时将预警情况报送协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红色预警后仍未办结的,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协管)领导对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截至目前,已通过电话、当面提醒督促信访件办理20余次,制发信访件办理提醒函4份、催办函2份、督办函1份,共督办未办结信访件30件。
本报讯(通讯员 王颖)14岁懵懂女孩瑶瑶,因与家人发生口角负气出走“看世界”牵动众人心。4月16日,历经72小时颠沛流离后,瑶瑶在安徽、重庆两地警方爱心接力跨省协作下最终安全回家。
“110吗?请帮忙找找我的女儿吧,已经快两天联系不上她了……”4月14日下午,太和县公安局情指中心110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立即启动“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机制,多警种高效联动,全力开展查找救助。
为严防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打击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自行车公共安全管理,近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与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联合检查活动。
检查组对各个销售点在售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进货渠道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确认是否有3C认证,从源头上杜绝拼装车、改装车上市流通。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质量,从源头上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疑似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检测,提升联合检查的质效。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四化”工作法打造“悦剑反腐”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品牌为目标,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办案质效大幅提升。三年来,共计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8件。其中,千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件。办理的胡某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入选2023年全省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徐洪勇 通讯员 程伟 董少举)4月14日,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谢一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了一名探亲途中迷路的老人,助其与亲人团聚。
当天9时40分左右,谢一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一老人在某国有企业门前十字路口焦急徘徊,好像是迷路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原来,老人当天独自从潘集区出发到谢家集区的弟弟家中做客,由于不经常出远门,老人在换乘了两次公交车后就迷失了方向。
“以前不懂法,我以为只要自己不从事诈骗就没事,现在我知道错了,我愿意为我的错误承担法律责任。”近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某诈骗、偷越国境一案开庭审理,余某某后悔不已。
2020年,余某某偷渡到缅甸,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后勤服务,介绍他人来窝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取高额工资。公安机关掌握线索后,经缜密侦查,将余某某等人抓获到案,并移送至郊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4年春节期间,电影院线上映了张艺谋执导的以“正当防卫”为题材的影片《第二十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电影以正当防卫的条款为隐藏线索,以村霸长期霸凌一家三口,在欺凌过程中被反杀案件为主线,以男主角韩明检察官的儿子在学校见义勇为反被告和大巴司机制止性骚扰致人死亡被判刑的两个故事为辅线,讲述了中年检察官韩明在工作及生活事务过程中面临法、理、情三者间的冲突时,坚守法律底线,伸张社会正义的故事。在为观众们带来感观刺激的同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和思考,让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取得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
为增强“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学驾”源头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4月23日,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鸠江大队民警走进辖区驾校,向“准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向学员们讲解了安全出行常识以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他们要安全文明出行。梁福保 黄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