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 第4版:法律服务
  • “挂靠”社保不构成劳动关系

    2017年,姜先生入职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2020年7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姜先生表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本人欲自谋职业,希望将社会保险关系挂靠在公司,自行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代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考虑到姜先生工作多年,公司同意了姜先生的请求。

  • 网店店主不知去向 网络交易平台应担责

    编辑同志:我在某网店选购了一箱坚果,可当我收货后却发现此店家邮寄的坚果与我选购的不一致,而且还是“三无”产品。因店主不知去向,我遂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负责赔偿,但却遭到拒绝。请问,网络交易平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读者:覃晴 

    覃晴读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本案中,你称网店店主不知去向,也就意味着网络交易平台未能向你提供网店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存在过错,所以,网络交易平台虽非坚果的实际经营者,也应代人受过。你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会依法支持的。

  • “下沉式”监督助力防返贫

    本报讯(通讯员 秦凌)“阿姨,你们家今年的收入都有哪些?村里干部来家里看了吗?”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纪委对部分村(居)防返贫监测二轮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下沉式”检查。

    为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近日,二坝镇纪委成立检查组,通过走村入户、现场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村是否将防返贫监测的相关政策入户宣传到位,是否做到在防返贫监测二轮排查过程中“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是否将“六类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对符合条件的排查对象做到及时“应纳尽纳”。针对各村(居)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村(居)现场整改。

  • 消防宣传 进社区

    近日,霍山县司法局太平畈司法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辖区居民和街区商铺负责人了解并学习消防法相关条款和火灾防范注意事项。同时,就案例警示、防火须知、逃生自救展开详细解说。

  • 对于从业禁止的岗位 单位可查询拟聘人员犯罪记录

    编辑同志:我公司的入职登记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信息,员工均填“无”,对此我们无法核实,这让我们这些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很苦恼。请问,用人单位可否到公安机关查询拟聘人员的犯罪记录情况?读者:裴敏 

    裴敏读者:《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根据规定,属于从业禁止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律师、新闻记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工、医师、会计、押运人员、测绘师、证券业从业人员、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娱乐场所内从业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拍卖师、保险代理人、直销员、保安。因此,你单位在招聘上述岗位员工时,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查询其犯罪记录。对于不属于从业禁止的岗位,单位可以要求员工个人查询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四岁男童走丢 网格员帮其找妈

    本报讯(汪澜 赵明)“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爸爸妈妈呢?”11月15日,位于合肥市荣城北苑小区的庐阳经开区群众工作部信访办外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小“群众”。

    当天早上7时40分,刚到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李照兵发现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正站在门口哭泣,还不时地四处张望并呼喊妈妈。由于清晨天气比较寒冷,李照兵迅速打开信访大厅大门,把孩子领了进去。

  • 企业否认劳动关系 员工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编辑同志:我在卸货时被货物砸伤,由于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就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我因住院治疗已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根本无钱再请律师打官司。请问,政府可以指派律师为我免费打官司吗?读者:张宽 

    张宽读者:《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本案中,公司否认与你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你又无钱聘请律师帮助你维权,这完全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各市、县(区)均设立有法律援助机构,你现在可以持身份证、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与劳动仲裁等。

  • “洪立方”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本报讯(通讯员 褚萌 记者 梅觉明)11月21日,记者从旌德县政法委获悉,旌德县云乐镇洪村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在“一约四会”基础上,以特色组织“搭把手”老党员共进会为主体,成立“洪立方”志愿工作站,让基层治理多方参与、多种方式、多面效果呈“立方效应”。

  • “小公民法律课堂” 开讲

    11月7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法庭走进张店镇太平桥初中,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进校园活动。活动中,授课法官以“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为主题,从法律常识、我们身边的法律和校园安全三个部分出发,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实例,为该校近200名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 公司因经营困难放假 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编辑同志:我所在公司这两年效益很不好,订单量比过去减少了一半。为了节省开支,3个月前,公司就通知部分员工放假一段时间,待公司接到订单的时候再来上班。我以前每个月的收入在4500元左右,但放假期间公司一分钱都未发放。请问公司在放假期间不给员工支付工资对吗?劳动者该如何维权?读者:余敦华 

  • “云庭审”高效化解矛盾

    本报讯(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冯运)11月9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江苏太仓市某有限公司为追讨工程款,向舒城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有效解决双方纠纷,决定采用“云庭审”的方式线上开庭审理。

  • 退休老人勇救跳江女孩

    怀宁讯(檀志扬 赵南松)“68岁老人奋不顾身跳入江中救人的行为令人敬佩。”连日来,怀宁县卫健委退休干部何承苟跳入江中舍己救人的壮举被社会各界群众纷纷点赞。

    事情还得从11月10日说起。当天上午8时,何承苟老人吃过早饭和往常一样,来到江边位于迎江寺斜对面的水位塔旁锻炼身体。此时,他无意间看到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孩身穿吊裙、光脚穿一双塑料拖鞋向江边走去。当他跑到水边时,江水已淹没到女孩脖子,危急关头,何承苟和衣奋不顾身跳入水中,伸手抓住了女孩手腕用力拉回来。

  • 为民解难题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率,11月10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四员一律”进社区(村)相结合,组织全院46名员额法官和30名法官助理深入全县249个社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了解群众的烦心事,帮助他们解决身边困难事,让群众更有安全感、更真切的公正感、更充实的幸福感。

  • 法官三进农村执结土地纠纷

    本报讯(记者 刘超 通讯员 刘颖 乔龙红)11月21日,记者从金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法官三次深入农村,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释法明理,最终执行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安徽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金寨县流转的土地涉及8个村600多户农户,因欠付流转费,农户急于收回土地,数次到村、乡反映,情绪激动。后其中3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向金寨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并返还土地,同时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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