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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
8月6日深夜,皖西六安月亮岛上依然游人如织,晚风中吹来美食的香气,红蓝警灯下走来民警巡逻的身影。“现在不管几点收摊,总能在身边看到警察、警灯,一旦出现闹事纠纷,只要按下这个‘夜市哨兵’,民警就会快速到达!我们生意做得更放心了,客人也吃得更安心了。”
“我发在自己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却莫名其妙被别人‘挂厕’了,对方发表了不少贬损我的言论,评论区里也都是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很气愤很难过,却无计可施。”来自广东江门的谭女士表示。
所谓“挂厕”,指当事人照片、行为或言论被网友投稿至社交平台的“厕所号”,亦称“网络厕所”;这是在二次元、追星族、游戏圈中较为流行的一类隔空喊话式账号,网友可通过后台向该账号发送私信投稿,账号所有者再将投稿以匿名形式发出。因投稿的匿名性,不少人将“网络厕所”当作随意发泄的地方。《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发文内容中不乏对他人的言语贬低、人身攻击、辱骂等,评论区也是骂战频频。“网络厕所”的关注者、投稿者和被“挂”者,有不少是未成年人。
“管某100元……黄某1290元……”8月8日,11名年均70岁的老人在金寨县青山镇茅坪村委会领到了期待已久的工资。
2015年,被告熊某承包青山镇新建茅坪村委会办公楼工程,就近雇请村内老年人做小工。完工后,熊某以没有拿到工程款为由,拒绝给付工人工资。2018年,青山镇政府查实熊某拖欠工资数额共计8165元。管某等11人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23年7月底,向金寨县人民法院古碑人民法庭提交起诉状。
8月2日一早,一群众来到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三里庵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手提包丢了,里面有3万元现金。
据报警人介绍,头天晚上他和朋友聚餐时酒喝多了,稀里糊涂地回了家。今天一早酒醒后,才发现将自己装有现金的袋子弄丢了,想请警察帮助寻找。
值班警长汪国兵和辅警余晓红热情地安抚报警人,详细了解报警人前晚的活动路线。随后,他们领着报警人沿路走访相关人员,力争从一点点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
问:我向公司提交辞呈,表示将在一个月后离职后,经考虑再三,最终没有离职并仍在原岗上班,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时隔半年后,公司却旧事重提,要我离职。我能否向公司索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答:你有权向公司索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一方面,你提交辞呈,不等于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的“可以”,意味着并非“应当”或“必须”,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作出决定之前有权反悔。与之对应,在你提交辞呈乃至一个月后,你仍在原岗上班,表明你改变了离职的意愿,辞呈并非已经必然生效,而公司对你的辞呈不但未作出处理,甚至依然接受你提供的劳动,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同意撤回辞呈,愿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公司之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公司未与你协商更不用说达成一致,没有给出任何法定事由即将你解聘,无疑是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的违反,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再一方面,公司必须向你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该法第四十七条指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据此获得相应赔偿金。
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由于涉及到劳动派遣单位用人不用工、用工单位用工不用人这种特殊关系,所以,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两家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而现实中,面对派遣工的权益主张,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两家单位往往是互相踢“皮球”。
派遣工加班费应当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