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6日 第10版:
  • 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同意〈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函〔2022〕128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计划源头管控

    1. 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全过程。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出台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加强规划成果中节约用地落实情况审查,确保符合节约用地规范要求,不突破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内容。(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 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8日

  • 《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 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同意〈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函〔2022〕1284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深化改革探索、突出机制创新、增强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的原则,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两次专题研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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