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数智化建设,是“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它不仅合乎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逻辑,更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举措。
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已成为引领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引擎,为有效解决融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必要构建一个涵盖技术、产业、要素及制度在内的融合体系。本文探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机制与对策,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全面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筑牢自主可控的技术根基。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主要依靠不断持续、成体系的技术创新,在此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一方面,需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合作研发机制,将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等技术研发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管理,以“揭榜挂帅”方式动员各方力量联合攻关,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开放共享的“数字公共品”,切实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另一方面,应建设一批面向应用场景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如针对特定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真实场景进行试用及调试,助力其跨越从实验室走向大规模商用的“最后一公里”,从而为实体经济带来持久强劲的发展动能。
其二,以产业融合为纽带,构建协同共生的现代产业生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是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共生关系,其本质是借助数据流通、网络协同,以及智能决策等方式,产生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延伸等形式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从而提高产业效率并提升其附加值。因此,要打造以平台为基础、以集群为载体的新型产业生态系统。一方面,应开展“平台+集群”赋能工作,在各行业中选择并培养有国际影响力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引导平台与先进的制造型产业集群进行有效对接,为集群内的企业提供低门槛、易部署、好维护的小规模数字化改造方案。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虚拟产业集群,在数字时代消除地域限制的同时,推动设计、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的企业在线集聚与业务协同,构建具备快速响应与动态重组能力的韧性供应链网络。
其三,以数据要素为支撑,建设高效协同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数据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数据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主要通过确权、流通、交易与应用得以释放,既能发挥倍增效应,也能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决策科学性。然而,当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传统要素相结合,将释放出更大的生产力并催生出深层次的商业模式变革。因此,打破数据壁垒,打造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全国统一数据市场,实现两者结合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切实落实《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研究制定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方案,在保护个人隐私与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归属。其次,要合理规划全国数据市场结构,加强对北京、上海等地数据交易所的管理,制定统一的数据登记、评估、交易结算规则,实现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按类别进行分级授权使用。
其四,以制度保障为支撑,完善全域协同的融合政策体系。数字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一个复杂过程,有效实施需要一套目标明确、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从产业角度看,应健全智能制造推进机制,有规划地开展“数字领航”企业培育工作,以及典型应用场景开发、系统解决方案研发等工作,根据不同行业情况分别制定各自数字化转型规划方案,为企业提供转型方向。从金融角度看,要完善融资支持机制,推出专项再贷款产品并支持设立更多产业基金,用于支持产业技术突破及数字化升级改造等领域。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基金项目】2025年河南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耐心资本赋能河南企业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机制创新与实践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5BJJ011〉;河南省软科学项目“资源禀赋 、耐心资本与河南省企业新质生产力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