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沿岸连续 两年“无异味”

版次:2  2022年09月30日

■ 本报记者 李晓磊

水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9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通过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扎实做好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环境保护区域协作四个方面,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1至8月,全省19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0.9%,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艳辉介绍,其中,长江流域9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淮河流域9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70%,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新安江流域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持续保持100%。巢湖流域2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8.0%,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连续两年基本做到沿湖蓝藻不聚集、无异味,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巢湖生态环境的变化。”孙艳辉表示,截至9月25日,巢湖湖区蓝藻水华累计发生面积877.33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44.905平方公里。巢湖蓝藻水华累计发生面积、最大面积分别同比下降51.8%、53.0%。全湖以及东、西半湖分别呈轻度富营养状态、轻度富营养状态、中度富营养状态,营养状态指数分别为57.9、56.2、60.5,同比分别下降1.8、2.0、1.1。

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我省明确全省194个国控断面、207个省控断面水质目标和达标年限;开展国控断面水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国控断面水环境问题;强化国控水站汛期污染强度分析,以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为抓手,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扎实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做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完成2022年度约9.3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有力支持了37个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