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首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帮老年人守住“养老钱”

版次:6  2022年08月19日

■ 本报记者 李晓磊

自今年4月开始,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有哪些?遭遇诈骗如何维权?近日,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首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示预警。

治疗仪神了?虚假宣传,罚款4万

“护臀宝,是个宝;腰不痛,腿能跑;祛寒湿,臀部翘;排脂质,肚子好;调泌尿,起夜少;通经络,人不老;护臀宝,少不了!”听到这样的宣传,您是不是也觉得这个“护臀宝”神了?今年1月,黄山市屯溪区的吴大爷听信某保健公司的宣传后,以大几千元的价格购买了“护臀宝”和“热宜通”仪器。然而买回家多次使用后,吴大爷发现这些保健仪器并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于是向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上述“热宜通”和“护臀宝”两种产品均为类似电热毯的家用电器,并非医疗器械。在监管部门多次组织调解下,商家给予吴大爷全额退款4280元。同时,对于该保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未经许可销售羊奶粉?退款,罚钱

延年益寿羊奶粉,充值8000元,包您喝一年!今年3月,芜湖市湾沚区的刘大娘在当地某羊奶专卖店的免费鸡蛋、色拉油、郊区游玩等“糖衣炮弹”诱导下,花8000元购买了该店一年期会员,可领取一年羊奶粉。然而,刘大娘的儿子看到母亲拿回来的羊奶粉,包装上奶粉来源不明。认为受骗后的刘大娘与商家协调退费被拒绝后投诉至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接到投诉后,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至该羊奶专卖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羊奶专卖店无法提供厂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此,湾沚区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启动“诉转案”,依法对该羊奶专卖店涉嫌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同时,湾沚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该羊奶专卖店退还刘大娘8000元。

1万元买个电视“样机”?换新,赔偿

古有狸猫换太子,今有新机换样机。今年4月,肥西县上派镇的杨阿姨,在县城某商场花1万块买了个大彩电。当她安装开机后发现彩电操作系统不仅已有账号登录,且登录账号是商场导购员账号。再看看电视机的外观,杨阿姨怀疑买回来的电视机是商场展示样机。“明明花的是新机钱,不告知一声,就换了样机!”气愤的杨大姨认为商场在销售前未告知,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场换货并赔偿,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护权益。

接到投诉后,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桥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调取了购买凭证、电视操作系统登录照片等证据材料,经查,该电视操作系统确已有账号登录,消费者是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入该彩电。该商场工作人员辩称在配送环节,由于疏忽将原先换下的样机配送给了消费者,不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经调解,商场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彩电,并赔偿消费者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