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国玉 李强 董学莉
阜阳市颍州区辖14个乡镇(街道),99.6万人,是阜阳城市中心区。引领阜阳未来发展的城南新区、高铁片区、西湖新区、阜合产业园区、市经开区等,均位于颍州区境内,区位优势明显。
2021年,颍州区被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区委、区政府按照“规范发展、创新机制、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目前,全区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801家,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涵盖粮食、蔬菜、水果等规模种植,家禽、生猪、草食动物、特种水产等规模养殖,农机作业等多个领域。全区已培育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28个,市级示范社60个,区级示范社127个。
深化管理服务
营造良好环境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区政府出台了《阜阳市颍州区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税务局、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民合作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经常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定期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指导。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审核培训等程序,2021年全区已遴选培训辅导员37人,今年继续从乡镇农经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方面遴选辅导员,每个乡镇3至4名,择优推荐充实辅导员队伍,负责本辖区内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工作,全区拟选聘辅导员80名。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联系区级及以上示范社工作机制,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对辅导员实行绩效考核,指导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体系。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颍州区重点探索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该中心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提供注册登记、规范管理、技术培训、运营指导等全程服务,有效解决农民合作社辅导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此进一步完善全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优化分类指导
促进规范提升
实施财务代理,规范经营管理。按照省市业务部门要求,颍州区自2018年以来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受益主体共计200多家,示范带动150多家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对2021年参与财务委托代理的45家农民合作社年度调查统计,合作社理事长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占到62%,当年末固定资产净值达到5175万元,合作社年度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9031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5582万元,经营总收入6263万元,当年可分配盈余1378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49.2万元,可分配盈余中按交易量(额)返还1034万元,平均盈余返还比例在75%以上。2022年持续对45家示范合作社实施财务委托代理,并作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措施。
勇于创新发展,明确发展思路。2021年结合全区123个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活动,倡导每个产业带头人要自办(领办)1家家庭农场或1个农民合作社,将适度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培育成家庭农场,目前已自办或领办85家。2022年继续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100人,扶持示范典型20个。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项目资金入股到“示范社(场)”,开展合作经营,2021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入股123个项目,入股资金达4995.08万元。支持“示范社”参与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村级基础设施等小型工程活动,仅三塔集镇就有9个农机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积极扶持“示范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地理标志申报,2021年全区共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2个。
开展清理整顿,规范发展主体。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全区农民合作社专项清查,核实基数,建立台账。结合“空壳社”专项清理活动,清理一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农民合作社,依法清退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全区共清理“空壳社”124家。加强示范主体动态监测,区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每季度向区农业农村局通报一次相关信息,深入分析、评价、研判相关情况,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示范主体。
规范运行管理
抓好业务培训
规范合作社创建,加强运行监测。以健全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标准、利益分配等制度为重点开展示范性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从源头规范合作社创建。2021年,全区选树10家典型示范社10家。2022年每乡镇建立了1家省级规范社,全区共计13家;每村建立1家市区级规范社,全区共计140家。按照“先排查、后清理、再提升”的思路,对各级合作社开展筛查,实行动态管理。2022年全区确定支持农民合作社办公司省级观察点3个,落实经费15万元。
抓好业务培训,提升带头人素质。对依法办社、守法经营、实际运作、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积极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专业技能培训、基地观摩、专家对接、参加展览会等培育活动。
2021年7月份,颍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举办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班,全区37名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同年12月份组织举办了颍州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培训班分三期进行,共计150人参与了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政策解读、经营理念授课,并组织外出实地观摩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22年计划开展辅导员、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产业带头人三类培训,培训人数将达200人次。
强化政策支持
创新金融模式
全面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财政奖补工作。2021年制订了《颍州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主体申报、村镇审核、第三方评估、公开公示、区农业和财政部门抽查等程序实施,落实奖补对象39家,奖补资金102万元;选树市级以上示范典型10家,落实扶持资金50万元。积极开展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活动,选树区级示范典型14家,落实扶持资金28万元。指导示范社(场)规范管理,对其硬件建设、财务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进行提升。2022年,拟扶持奖补主体20家,奖补资金100万元。
认真落实现代农业扶持办法。颍州区政府根据《颍州区发展现代农业扶持办法》,对被评为国家、省、市、区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励。2021年奖补各级示范社50家,落实示范奖补资金136万元;2022年拟新增奖补区级示范社60家。
创新涉农主体融资担保服务。颍州区政府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与邮储银行合作,创新开发了“码上办”信贷产品,简化了办理流程和手续,有力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配合区农担公司,开办“惠农担”业务,“惠农担”产品的推出,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问题,广受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欢迎,目前有41家获得授信,已发放贷款550万元,后续“惠农担”申报将常态化开展。
颍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庆志表示,下一步,颍州区将持续推深做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奋力谱写“三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