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版次:15  2021年12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 冯长福) 记者近日从天长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自2020年9月被国家列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天长市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重点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探索,成效渐显。

“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旨在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农民利益,推进乡村振兴。”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经站站长房华玄介绍,推进这项工作天长市坚持稳慎操作,制定了“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科学利用、统筹推进”四条原则,确保探索出的经验可复制、能推广。

“农户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镇级审批、签订协议、注销不动产权证,这五个程序以农户自愿为基础。”房华玄表示,村组审核是关键,主要审核农户申请的宅基地是否有合法产权和来源,是否是“一户一宅”;镇级审批前,要实地走访调查,确保宅基地退出“依法、自愿、有偿、公平”;对于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也通过给予助拆费等式,激励更多的农户自愿腾退多占宅基地。

根据不同农户需求,天长市将宅基地有偿退出分为永久性退出和暂时性退出。对承诺永远不再回农村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永久性退出;对承诺一定期限内不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暂时性退出,并规定暂时性退出的间隔期为十年,以时间换空间。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不仅要考虑地上的房产、附属物,还要考虑农户资格权和使用权的丧失,以及宅基地周边建设用地的利用。”房华玄表示,为保证进城入户农民利益不受损,对于永久性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天长市制定了三种价格补偿方式。

“地上的房产和附属物按滁州市2020年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资格权和使用权的丧失,依据不动产权证书实际面积,按基准地价扣除增值收益调节金后给予补偿;周边建设用地随宅基地一同腾退,按市场非承包地流转价格补足一个承包期(30年)。”房华玄介绍。

对于暂时性退出,由于仍保留资格权,10年后农户随时可以再次申请农村宅基地。

房华玄表示,与永久性退出补偿方法相比,宅基地资格权没有丧失,宅基地面积部分不按基准地价补偿,与周边建设用地都按非承包地流转价格,补足一个承包期(30年)。对于因继承、赠与等有合法来源的“一户多宅”的退出,只补偿房屋及附属物的价值,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

据统计,截至目前,天长市已6户农民永久性退出宅基地,23户农民暂时性退出宅基地,358户农民腾退“一户多宅”而多占的宅基地,共腾退集体建设用地537.93亩。

该市新街镇峰阳村后庄组村民潘定智,全家长期居住在集镇,原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已闲置多年。今年3月初,得知有偿退出政策和补偿标准后,他主动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永久退出宅基地,经过评议、审查、评估、公示、签约等环节,退出集体建设用地1485平方米(其中宅基地160平方米),拆除房屋150.86平方米,共获得经济补偿10.6万元,成为全市第一家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

天长市对腾退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入市交易等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划、经营、管理,区别于农村土地增减挂项目。对于没有财力和能力接得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本市国有企业天长市万宸集体土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开展合作,联手开发经营。这既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土地保障,也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