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万云 王菁 杨燕玲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20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各地纷纷试点。安徽省委网信办于2021年5月29日公布全省首批15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市区、20个乡镇的名单。然而,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怎样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建设高水平数字乡村,探索构建以人为核心的数字乡村与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试点县市区,有待实践探索。
一、构建以人为核心的高质量共同富裕数字乡村
围绕以人为核心的共同富裕是我国“十四五”规划乃至203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数字乡村建设不仅是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也是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如何以人为核心,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并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共同富裕贯穿到乡村党的领导和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的各方面,这就要对省域治理、市域治理、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其意义不仅在于以人为核心的数字乡村建设具体场景应用上,更在于推动以人为核心数字乡村与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的改变,探索构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现代化数字乡村与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全景图。
二、深化共同富裕数字乡村改革,打造均衡共享共同体
实现高质量的共同富裕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不是平均富裕,而是需要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数字乡村与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共同体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涉及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市场和个人等多元化主体的关系。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解决普遍增长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共同富裕与数字乡村建设有效衔接的改革创新,必须坚持区域与跨区域均衡共享的发展方式。而数字化乡村改革是一场乡村体制机制的变革,更是全方位、系统性重塑省域治理、市域治理、乡村治理的系统统筹过程。数字乡村建设与共同富裕两者相辅相成,数字化改革是手段,共同富裕是目的。共同富裕的数字化改革有利于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均衡式增长、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有利于促使乡村公共设施更加充分和平衡,构建数字乡村与共同富裕共享式增长共同体。
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共同富裕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
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优质共享的社会形态,推动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这就要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统领,以数字乡村与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难点与短板为切入点,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从数字化乡村改革试点县市区、乡镇制度创新为立足点,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持续撬动和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创新,率先高水平实现数字文明、生态文明、生活文明、宜居文明的现代化美好社会共同体,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
(作者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