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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3月17日进行了解读。
意见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拓展范围、聚焦重点、筑牢底线、健全机制”。
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各地可出台哪些创新性的政策举措?对此,发言人表示,意见围绕完善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通学路、就医环境等,提出了一系列广大儿童及家庭可感可及的“小切口”政策举措,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秉持将城市最好的资源优先给予儿童的理念,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比如,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现行政策规定为,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不少试点城市都结合实际,放宽了这一限制。通过提高免票身高或年龄标准,能有效激发携带儿童家庭出行意愿,是城市对儿童友好的重要体现。再如,完善儿童出行服务政策。目前,北京市等20多个大城市将儿童乘坐地铁的免票身高提高到1.3米,上海市、绍兴市等城市地铁推出了儿童友好通道,温州市、珠海市等放宽了成年乘客携带免费儿童人数等,值得学习借鉴。(据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