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化”建设为抓手 评议工作打开政协民主监督新局面

怀宁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曹紫权

版次:6  2026年01月09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民主监督,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而民主评议则是这一职能落地见效的关键抓手。自2010年起,安庆市怀宁县政协深耕民主评议工作,将监督融入支持、服务与促进之中,以制度化筑牢根基、以程序化规范流程、以实效化彰显价值,逐步形成“县委认可、部门认同、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成功打造出政协履职的特色品牌。

一、以制度化筑基,构建“上下协同、多方联动”的保障体系

怀宁县政协始终将制度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从组织保障、机制完善、体系优化三方面发力,为评议工作搭建“四梁八柱”。

在组织保障上,坚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每年年初将民主评议工作纳入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主动向县委专题汇报方案、争取支持,同时加强与县政府的协调对接,最终形成“县委定调、政府支持、政协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评议工作有方向、有底气、有保障。

在机制完善上,注重“动态优化、与时俱进”。2010年首次出台《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此后根据实践需求,分别于2014年4月、2016年1月、2019年10月三次修订完善,对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等核心环节进行细化调整,让评议标准更贴合时代需求、更符合群众期待,推动评议工作从探索尝试走向规范运行。

在体系优化上,着力“扩大参与、凝聚合力”。一方面,提升民意在评议中的权重,将评分依据中民意调查占比提高至45%,通过广泛发放问卷、深入基层走访,让群众声音成为评议的重要标尺;另一方面,推动评议结果与县委绩效考核挂钩,明确将其作为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既激发了政府部门参与评议的主动性,也让评议工作从政协履职行为上升为落实县委决策、推动县域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通过专题解读、委员宣传等方式,向社会普及“为何评、评什么、如何评”,营造“人人关注评议、支持评议”的良好氛围。

二、以程序化提效,打造“精准选题、精细实施”的规范流程

怀宁县政协围绕“选准对象、做足准备、摸透实情”三个环节,构建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让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精准选题突出“三个聚焦”,确保评议“靶心不偏”。始终坚持“聚焦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痛点堵点、聚焦委员提案集中领域”的选题原则,避免泛泛而评。2024年,通过梳理委员提案承办大户、群众关切热点领域、县委年度重点任务承担单位,最终将县民政局(涉及民生保障)、县司法局(涉及法治建设)确定为评议对象。这一选择既紧扣县委“民生改善、法治怀宁”建设部署,又直面群众急难愁盼,推动两部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组织准备立足“四个维度”,确保评议“基础扎实”。评议对象确定后,从“组建小组、细化方案、学习培训、沟通对接”四方面做足准备。在组建小组上,由县政协分管副主席牵头,对口专委会具体负责,遴选2-3名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的委员(或相关提案人)全程参与,确保评议小组专业对口、经验丰富;在细化方案上,结合被评议单位职能特点,制定涵盖“准备、调研、测评、整改”4个阶段12项内容的日程表,明确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在学习培训上,组织评议小组成员集中学习被评议单位的政策法规、工作职责,避免“外行评内行”;在沟通对接上,提前与被评议单位座谈,说明评议目的、流程和意义,引导其从“被动接受评议”转变为“主动配合改进”。

调研实施创新“五步流程”,确保评议“实情摸清”。怀宁县政协探索“查、测、谈、访、核”五步调研法。“查”即调阅被评议单位“三定”方案、近3年工作总结等资料,掌握工作“基本面”;“测”即召开评议动员会,听取单位工作汇报,同步发放满意度问卷,收集社会各界“直观评价”;“谈”即与被评议单位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一对一”单独谈话,深挖工作“堵点难点”;“访”即深入乡镇、村组、企业,与服务对象面对面座谈,获取“一线声音”;“核”即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评议县司法局过程中发现的“合法性审查广度有待加大”问题),再次深入基层核实情况,确保问题不夸大、不遗漏。“五步流程”环环相扣,让调研走向“深度透视”,为后续评议提供了扎实的事实依据。

三、以实效化固本,建立“结果真实、整改有力”的闭环机制

怀宁县政协坚持动真格、求实效,从结果认定、推动改进、跟踪问效三方面发力,让评议成果真正落地转化。

在结果认定上,注重“客观公正、数据支撑”。每次评议报告形成前,评议小组都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问卷数据、访谈记录进行汇总分析,既肯定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成绩,更不回避问题不足。报告中所有观点均以鲜活事例、具体数据、翔实资料为支撑,让评议结果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在推动改进上,突出“常委监督、高层推动”。将民主评议列为每年第三季度县政协常委会的重要议程,由分管副主席代表评议小组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表态发言,全体政协常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并当场公布结果。会后,县政协形成《民主评议建议案》呈报县委、县政府,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制定《民主监督意见书》,明确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送交被评议单位。“常委参与、高层推动”的模式,既彰显了政协民主监督的严肃性,也为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加压赋能。

在跟踪问效上,坚持“回头看、建机制”。怀宁县政协建立“整改—督查—巩固”的闭环机制。在整改阶段,要求被评议单位根据《民主监督意见书》制定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在督查阶段,提请县委、县政府将评议整改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在巩固阶段,县政协组织开展“回头看”,通过走访群众、复查资料等方式,检查整改成效,对整改到位的问题“销号管理”,对未整改到位的“持续督办”,并推动被评议单位将整改中的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

怀宁县政协以“三化”建设为抓手,让民主评议从“履职形式”变为“服务利器”,既强化了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也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政协力量。其经验证明,基层政协开展民主评议,要筑牢制度根基、规范流程细节、聚焦实际成效,真正擦亮履职品牌,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