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化融合,法治化是基础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建,本质上也是作风建设的过程。加强作风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聚焦“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提出“做到对标对表、做到有求必应、做到真心真情、做到求真抓实、做到知敬畏守底线”的明确要求。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安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安徽审时度势提出“一改两为”,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抓手。
一、“一改两为”的法治意蕴
“一改两为”体现了依规治党的基本要求。党的作风建设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党的二十大修正的党章总纲规定“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一改两为”对于进一步巩固党群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改两为”是党的优良作风同安徽发展实际相结合的实践探索,也是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安徽的具体体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这既是党的自我要求,又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一改两为”是依规治党、兑现党的承诺的安徽行动。
“一改两为”是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党风政风行风是关涉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营造法治化政务服务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改两为”对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具有极大推动作用。“一改两为”既是和谐安徽与平安安徽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作风保障。“一改两为”蕴含着深刻的法治精神,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改两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根本要求在安徽的生动实践。
二、“一改两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一改两为”的根本目的是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新期待,巩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政府工作作风的有效转变能够带动全社会形成守法诚信的良好风尚,引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府尊法守法、公正执法,市场主体才会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一改两为”有利于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良性竞争秩序,为市场和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一改两为”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了作风基础。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地区软实力和吸引力的关键构成要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安徽各地都需要对标沪苏浙,加快补足营商环境差距,提高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安徽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及时依法有效控制省内疫情;先后派出大规模专业化援沪医疗队并向上海提供大量物资支持,实现了“皖”美守沪;统筹发展和安全,助力“双招双引”,真正做到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安徽软实力和美誉度实现了双提升,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强劲,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更稳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三、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要求
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完善的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安徽省级层面的政策制度主要有《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构成了安徽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安徽要深入实施并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各地市要因地制宜、适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及配套指标体系和评估制度,积极参与建设高标准统一大市场,加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
优化法治化政务服务环境。法治政府的本质是服务型政府,“一改两为”要求增强为民服务理念、改进为民服务方式、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阳光公正的法治环境。“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放权,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理顺政府权责关系,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各种隐性壁垒,为市场创造充足、广阔的发展空间;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智能化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探索“双随机、一公开”同互联网+人工智能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最大限度避免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率;推动更多政府部门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完善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机制。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支撑。平等既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一改两为”体现了政府依法对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内在价值。严谨优良的工作作风、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有序公平的市场竞争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法治文化是企业文化的底色,企业家法治素养对于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家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习惯,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为了保护企业家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依法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制度,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深化“一改两为”、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三地一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将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