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加强协商能力建设

——芜湖市政协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热潮

版次:2  2022年07月15日

“政治协商工作应该遵循‘四个坚持’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核心,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南针。”

“《条例》的出台,对政协机关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机关运转机制要进一步精练,机关干部能力要进一步锤炼,机关作风建设要进一步淬炼……”

夏日炎炎。芜湖市政协一股学习热潮不断掀起。

7月7日,芜湖市政协召开十四届六次主席会议暨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思考,交流发言,大家在思想的碰撞中实现教学相长,在学思践悟中强化责任担当。

自5月下旬以来,芜湖市政协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市政协工作例会、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党组成员、主席会议成员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主动领学、深入研讨。

学习新思想,也是对党性的检视。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芜湖市政协党组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对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行科学谋划、全面部署。

“什么是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有哪两种基本形式?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政治协商活动如何开展?”6月27日,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主席会议,对《条例》8章31条进行了逐条学习,并要求要通过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扩大)会议、常委会等,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的专题学习研讨,希望大家能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市政协主席张峰表示,必须充分认清《条例》的重大意义,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必须精准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必须坚持政治协商的原则,必须持续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必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实效性、针对性。

理论武装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大家表示,要做学习的“赶路人”,通过持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找准工作方位。要做实践的“开拓者”,在新征程中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展现政协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