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修村志的建议

万以学 程中才

版次:7  2022年01月2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鼓励乡村史志修编”。

村,是“三农”问题的源头和汇集之节点。普修村志,是对村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风俗、物产、人物、教育、贡献等情况的系统普查挖掘,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支持。普修村志,既包括器物事实层面,又包括民俗文化、宗亲血脉、民间信仰、乡规民约、乡音乡风等生产方式内容,对当前日渐疏离的乡村社会关系起到归拢作用,可以为乡村振兴树立自信。普修村志,收集整理大量独特的历史文化记忆,梳理发展经验、总结发展教训,可以继承传统文化精华,挖掘历史智慧,资政教民,为乡村振兴厚植文化根基。普修村志,提供信史资料,可以培育桑梓之情,深化爱国爱乡情怀,树立良好对外形象,有利诚信招商引智,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因此,普修村志,不能仅仅视之为村里的事,也不能仅仅视为地方志部门的事,而应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件大事。

目前,在省地方志部门推动下,我省部分地方开始编修村志,呈现良好态势。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村志编修处于自发状态。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和强有力指导,致使部分已编村志质量参差不齐,“似志非志、似史非史”,对村志编纂工作产生消极影响。二是村志编纂存在不均衡现象。村志编修在我省呈现出“皖南好于皖北、皖西好于皖东”的态势,如黄山市地方志机构发文布置名村志编修工作,一些名村志编修稳步推进;六安市全市实现乡镇志编修全覆盖,村志编修也在积极推动之中;其他地区则零星自发编修。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村志编修工作推进缓慢。一些乡镇领导对村志编修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从业务上看,村志编修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大多参与人员是首次修志,有些编修人员在核实、考证、补充资料上,不肯吃苦、不愿花费精力,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奉献精神。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村志“修志难”所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认识不到位。各级要把普修村志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为依据,认真学习好、宣传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单位协作、社会参与的编修体制,推进村志普修行稳致远。

二是加大经费支持。村志编修责任主体在村。但村的经济实力有限,需要上级政府加强指导,提供必要支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市、县、乡镇要给予村志编纂相应配套,省级财政应给予村志出版适当支持。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修志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村志编修人员情况来看,急需地方志机构抓好培训指导工作。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提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等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村志编修工作,真正做到“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其次是加强地情资料收集整理,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研究征集村域经济社会等方面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第三是加强修志业务培训指导,让村志编修人员掌握地方志基础知识和资料收集、志书编纂基本方法等,增强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是加强审核把关。省级地方志部门在总结历年来村志编修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统一的村志编写大纲、质量标准和审查把关办法,市、县地方志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坚持唯物史观,严把政治关史实关。村志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精益求精,确保编修出的村志可信、可用、可鉴,助力乡村振兴。

(万以学,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分党组书记;程中才,省人大常委,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