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本报记者 王悦 毛学农

版次:2  2022年01月28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要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把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民盟安徽省委去年初提出的《关于保护传承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提案》得到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的重视和办理。

“文化特色不够彰显、文化精神提炼不够鲜明”。提案认为,安徽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内涵丰富,但人们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够,城乡文脉利用的附加值偏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够,文化发掘不够深入、精神提炼不够鲜明、品牌塑造不够突出。

提案建议,各级政府要构建保护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传承弘扬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文化专家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引导全民了解地方历史、热爱家乡人文。完善保护规划工作,从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城市规划等多方面考虑制定保护规划,实现最大程度的和谐统一。在城乡规划中着力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如六安的红色文化、池州的佛教文化。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加紧修缮保护目前仅存的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如宣城水东老街,避免对其进行大拆大建,使历史文化街区“延年益寿”。建立城乡联动的保护机制,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要根据城区、乡镇、自然村的不同特点,承担传统文化保护的不同任务。推动“两化”结合,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地方特色文化结合起来,以合理利用为手段,培育地方特色文化。

“提案对于保护传承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因地制宜、最大程度地彰显文化遗产内涵,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针对我省文化遗产存在的地区和城乡差异,将会同省住建厅等部门,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加强城市历史街巷、街区等城市肌理的保护,保护传承城市文脉,增强城市文化内涵。同时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加强留存的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等保护,加强保留在乡村的民间技艺、传承工艺、戏曲、民俗表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传承,组织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认定等工作。将文化遗产保护、非遗传承保护与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积极发挥文化遗产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推动“两化”结合,积极打造长江文化、淮河文化、新安江文化、红色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具有安徽特色的地域文化。通过示范引领,项目带动,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历史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