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做好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科学方法。近年来,安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坚决扛起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定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之以恒推动全省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筑基础 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国家农田建设部署新要求,提升站位,拉高标杆,健全农田建设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调度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工作推进机制,采取通报排序、末位约谈、集中会战、挂牌督战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一是省级调度。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要求,强化省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省委一号文件、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重点工作及坚决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目标任务等定期调度。分管省长坚持按月调度,亲自协调部署农田建设工作。从2021年起,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省民生工程实施,由省长任组长的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月调度。二是厅级联系。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15个职能处室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内统筹整合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资金,外部会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化资源配置,凝聚建设合力。建立9名厅领导和16个处室对口联系16个市的“三农”重点工作联系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联系内容,指导帮助各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田建设工作。三是处级服务。制定印发农田建设联系服务制度,省农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对全省16个市及建设任务大县和创新试点县实行对口联系,常态化开展电话联系、线上指导、现场帮扶,及时传达工作要求,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落实。
(二)多元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要求,进一步拓展投入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健全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确保投入基本盘。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保障事项,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19年,落实地方财政资金19.07亿元,加上中央财政资金,亩均财政投入达1552元。2020年,落实地方财政资金25.17亿元,加上中央财政资金,亩均财政投入达1689元。2021年,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财政资金2250元/亩投入标准,扣除中央财政补助1000元/亩,剩余部分省与市县各承担50%。省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资金31.35亿元,督促市县在预算中足额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二是拓展投入增长点。联合财政等部门,推动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比例。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探索,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长丰县2019年度新增耕地830亩,新增耕地收益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资达4200元。全椒县2019年度新增耕地435.8亩,县政府决定拿出新增耕地指标收益2000万元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发行政府专项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滁州、铜陵、宿州等地已发行或安排专项债2.8亿元投入农田建设,并有20.4亿元通过省级评审,将按程序发行。三是调动主体积极性。制定印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意见,采取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田建设。2019—2021年,全省支持12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自筹资金8203万元。
(三)质量管控机制。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扎实开展全省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监管有效的质量管控机制。一是着力提升建设质量。科学布局项目工程,精准设计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专业监理、第三方检测和农民监督员“六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压紧压实各方管理职责,努力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布局优、质量好、效益高”的民生工程。二是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增加与耕地质量提升并重,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和耕地质量“软件”建设,严格落实“改培保控”要求,积极探索“农牧结合、种养结循环”肥水管网进农田地力提升新模式,深入推进酸化土地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质量检测网络,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三是着力提升管理质量。构建党建引领农田建设业务发展机制,开展省、市、县农田建设管理部门与项目区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完善政策制度,主动顺应农田建设发展新形势和管理新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制定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激励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依法管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深化政务公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氛围。
(四)规范管理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农田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调度通报、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制度,采取联系服务、“四不两直”等方式,应用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对评审立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实施多层次监管。二是严格激励评价。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全面、科学反映各地工作和项目管理水平,考核结果与建设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挂钩。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农田建设“十不准”工作规定》,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确保农田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探索创新机制。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和乡村振兴的全局谋划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三项创新试点,不断开创农田建设新局面。一是“四个结合”探索创新。制定印发《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结合”探索实践。二是绿色农田创建示范。持续开展绿色农田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尤其是2021年投资标准提高到亩均2250元后,联合省财政厅部门指导市县将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重点用于绿色农田示范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监管、农业物联网、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数字农业等内容。三是示范区建设探索实践。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意见》,指导各地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统筹涉农资金,聚集资源要素,围绕提升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开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实践,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一批生产规模化、作业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管理数字化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提绩效 取得四项工作成果
通过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有序高效推进新发展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有益贡献。
(一)完成硬任务,粮食产能显著提升。2019—2021年,国家下达安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260万亩,共落实1260.99万亩。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510万亩,占耕地面积62.4%。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经测算,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亩均提高粮食产能50公斤以上,为全省粮食生产18连丰、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全省粮食总产817.52亿斤,创历史新高,居全国第四,为全国粮食增产作出了安徽贡献。
(二)筑牢软实力,耕地质量显著提升。全面落实“改、培、保、控”四字要求,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增加与耕地质量提升“双轮驱动”。统筹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轮作休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水稻测深施肥、农机深松深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向新建高标准农田集中,积极探索“农牧结合、种养循环”肥水管网进田新模式,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据监测,加权平均,全省2020年耕地质量等级比2019年提高了0.209等。
(三)探索新路径,建设绩效显著提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助力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结合”探索实践成效明显。2019年以来,全省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41万亩,惠及450个贫困村、12万多户贫困户;支持“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127万亩,打造各类产业园和基地150多个;新增耕地9761亩;支持1192个村改善人居环境。有序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率。积极开展“双百工程”建设,建设万亩示范片261个、面积371.13万亩,千亩示范片318个、面积129.21万亩,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夯实基础。
(四)实现新发展,评价激励水平显著提升。根据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评价结果导向机制,将评价结果与任务和资金安排挂钩,积极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安徽在国家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激励中,2018年度位列全国第四,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2019年度位居全国第六,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2020年度又跻身全国前四,再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谋新局 抓好四项重点工程
对标机械强农科技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宜机化改造、耕地质量提升和探索创新实践四大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逐步将亩均投入标准从2250元提高到3000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1300万亩、改造630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粮食产能38亿斤,重点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建设。2022年,计划新建510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粮食产能10亿斤。选择10个县开展整县建设试点,打造千亩片、万亩方高效示范农田。结合“一户一块田”改革,按照“先流转、后规划、再建设”的思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亩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计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丘陵山区实施宜机化改造农田350万亩,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90%以上。2022年,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95万亩。通过开挖回填土壤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实现地块互联互通;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消除地面和耕层内影响机收作业的石块及其他障碍物,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需要。推动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合理布局和修建沟渠。通过宜机化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机作业和通行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短板。
(三)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增加与耕地质量提升“双轮驱动”。一是全“面”统筹,构建体系。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措施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实施、同步考核评价,确保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改、培、保、控”单一或综合措施,措施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有提升。二是多“线”协作,形成合力。继续整合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科学施肥、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渠道资金,重点投向已建或在建高标准农田,形成耕地质量建设与提升的合力。三是重“点”切入,示范带动。加强调度指导和专家对口联系,在5个县继续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指导亳州等地开展“农牧结合、种养循环”肥水还田的耕地质量建设新路径探索实践,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种养双赢的综合效应。四是织密网络,实时监测。持续加大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在监测调查的基础上,按年度发布全省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为全面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四)探索创新实践工程。坚持将新理念、新模式、新装备应用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持续深化农田建设探索创新。一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芜湖市三山区、阜阳市颍州区、滁州市天长市等地试点的物联网、大数据、探头+等现代信息手段,让数据赋能农田建设,提高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二是引入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激励和约束措施,探索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推动农田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乡镇政府、第三方管理、第三方检测、农民监督员等主体,自觉履职尽责,提升工作质量。三是依托市场与金融力量。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要求,充分调动大户、合作社等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队伍等承担工程管护;引入金融保险机构,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质量保险试点。四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每个县(市、区)在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至少选择1个项目,统筹整合相关资源,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结合”工作,加大绿色农田创建示范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农田建设综合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