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斐委员

建好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版次:11  2022年01月17日

推进与沪苏浙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是我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行动的具体措施,对增强我省发展新动能,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当前全省建设18个省际产业合作园区,2021年12月沪苏浙8个城市和城区与皖北8市签署了包括共建园区在内结对帮扶协议,省际产业合作园的基础条件和合作框架已成形。下一步应加快合作园区由点到面推广,扩大规模,提档升级。

建议省际产业合作园建设突出5个重点:

一是创新省际合作共建共享机制。复制推广青吴嘉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加快“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步伐,探索省际合作园区收益分成。创新产业金融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权限,打造成开发区中的“特区”。出台支持全省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是推进向特色园区转型升级。大力引进低碳产业,建设低碳产业园区。在转型中提质和生产流程再造,深度挖掘产能潜力,提高亩均效益。设立省市级支持省合作区产业基金。

三是深化产业链和创新链联动。发展新兴产业,与本地产业关联程度高予以优先支持。加强“研发+制造”跨地域产业融合与协同发展,推广“科研飞地”“人才飞地”模式,持续营造新产业的生态,加强产业深度对接、集群发展。

四是发挥城市结对合作示范效应。以园区合作共建为牵引形成城市结对合作共建格局。加强共建项目的指导协调,搭建园区合作交流平台,探索招商一体化机制。两地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联络制度。开展一站式便利化服务。

五是加强省际合作园区市场化运作。鼓励园区股权合作、委托管理等多元化方式共建,加强资本紧密型合作,市场化运作,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入招商理念和先进管理方式,共同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和管理,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本报记者 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