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是买卖

男子追求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跨境转账

版次:4  2026年08月21日

本报讯(通讯员 聂雪梅 林赛柔)恋爱交往本应以诚相待、心意相通。可部分男女在相处过程中,一方并无发展婚恋关系的真心,却持续收受对方大额转账赠与,一旦关系破裂,便以对方“自愿赠与”为由拒不返还。日前,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境转账引发的纠纷。

2026年初,身在韩国务工的男子小飞(化名)在当地KTV结识蚌埠籍女子王某。相识仅一面之缘后,男方心生爱慕,主动追求女方。双方微信沟通过程中,女方多次拒绝男方确立恋爱关系的请求,不认可双方情侣身份,但接受了男方的转款。不到2个月时间内,男方通过微信、支付宝、跨境金融渠道向女方转账近4万元。后男方发现女方并无建立恋爱关系的意愿,要求女方返还钱款遭拒,遂诉至蚌山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男方诉称全部转账均系基于结婚期许的附条件赠与,婚恋目的无法实现,理应全额返还;女方则辩称双方从未建立恋爱关系,男方转账属于单方追求示好的无偿赠与,部分转账属于特殊节日赠与,无返还义务。

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解诚信、友善的交往原则,分析以相处之名收受大额财物的法律风险与道德瑕疵。经多轮耐心沟通,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分期返还男方25000元。

法官提醒:婚恋交往应以真诚为底色,切勿利用他人爱慕之心索取大额财物。无恋爱、成婚意愿却持续收受超出日常礼尚往来范畴的资金,既违背道德准则,也需承担返还财物的法律后果。大额转账前应厘清款项性质,留存凭证,避免分手后引发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