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夏菲 记者 陶国萍)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柔性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企业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在依法维护企业品牌权益的同时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法理情相融的司法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温暖动能。
据悉,涉案电气公司成立于2003年,深耕电力行业20余年,主营电力变压器、光伏太阳能等四大产业,先后获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字号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而某设备公司2015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与该电气公司高度重合,未经许可使用其知名企业字号开展经营,极易造成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维护自身品牌声誉,电气公司诉至迎江区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使用并变更企业字号,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20万元。案件受理后,法院考虑到涉企纠纷的特殊性,摒弃机械裁判思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案件陷入僵局。电气公司秉持维护品牌声誉的初衷,坚决维权、不愿让步;设备公司则认为自身企业名称经工商合法注册,无侵权行为,拒不更名、不予赔偿。调解员仔细梳理卷宗,精准锁定双方争议焦点,即设备公司是否构成字号侵权以及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针对双方诉求,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层化解矛盾。面对设备公司,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明确企业字号受法律保护,工商行政登记仅为形式审查,不能作为不正当竞争的免责理由,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字号构成侵权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悉心劝导,设备公司充分认识到自身经营误区,主动同意变更涉案企业字号。
面对电气公司,调解员立足维权实效,细致核算诉讼成本,告知其庭审诉讼耗时耗力,且易加剧企业对立,同时结合设备公司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建议其理性维权、适度让步,避免出现胜诉难执行的困境。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设备公司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彻底避让争议字号;电气公司主动下调赔偿金额,并同意对方分三个月分期支付赔偿款,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纠纷化解,既严厉规制了市场“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守护了企业品牌无形资产,又柔性化解了企业矛盾,助力小微企业良性发展。迎江区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精准平衡企业维权与市场纾困需求,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