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亚男 记者 吴文珍)一部看似普通的二手手机,竟暗藏针孔摄像头,沦为非法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的工具。日前,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林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将一部加装微型针孔摄像装置的改装二手苹果手机,以2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凡。此后,李某凡再次联系李某林,自行购置手机后邮寄至李某林处,出资1300元委托其改装针孔窃照设备。李某林完成改装后将设备寄回给李某凡。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两部改装手机均符合窃照专用器材认定标准,属于国家管制的专用窃照设备。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林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某凡非法委托改装窃照专用器材,构成非法生产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