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设备以物抵债

版次:4  2026年08月13日

本报讯(通讯员 常伟明)8月4日,烈日灼灼、暑气蒸腾。在一处租用厂房内,一场特殊的财产交接正有序进行——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全程在场见证,工人正在调度车辆、清点设备,将一批机械设备逐一装车运离。

2024年,黄山甲公司向黄山乙公司供应机械设备,累计产生货款31万余元。经多次催讨,乙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5万余元始终拖欠未付,甲公司遂诉至徽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25年11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约定2个月内付清余款。调解协议生效后,乙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停业,未按期履行。甲公司于2026年3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锁定乙公司名下财产线索,仅一周便赶赴现场,依法查封、扣押了乙公司存放在租用厂房内的一批机械设备。执行通知送达后,乙公司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依申请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对查封设备进行评估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向法院申请以流拍价13万余元接受该批设备抵偿债务,挽回了大部分经济损失。

从快速查封保全到财产处置交付,各环节紧密推进,最终顺利完成以物抵债。“法院行动快、措施实,高效帮我们了结了这件事,真是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向执行干警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