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审各的”到“一揽子解决”

版次:4  2026年08月13日

本报讯(通讯员 刘流 张乃邓)“你们两家门挨门住了这么多年,真要闹到对簿公堂?”7月24日,在怀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承办法官的一句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段某和邵某低下了头。

段某与邵某本是门挨门的邻居,却因一块土地的归属问题结了“梁子”。争执中两人动了手,段某的亲戚高某见状“替亲出头”,又将邵某打伤。随后,邵某将高某诉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段某也以邵某为被告向怀远县法院提起诉讼。两起健康权纠纷,两个法院分别受理,双方都申请了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若按部就班走程序,鉴定费、诉讼费叠加不说,两家人心中的结只会越结越死。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敏锐意识到:两案虽分属不同法院管辖,但事实高度关联、当事人关系盘根错节,“各审各的”只会让诉累缠身、邻里亲情彻底撕裂。法官没有局限于“管辖分工”的程序思维,果断将两案统筹并案调解。调解桌上,法官从法理、情理、事理三层耐心疏导:“你们算算,赢了官司、丢了乡邻,值不值?”

多轮协调下来,双方终于跳出“诉讼对抗”的惯性,各自放下执念——两起案件均以“各自放弃诉讼请求”调解结案。从“各审各的”到“一揽子解决”,两场官司变成一次谈心,法庭上的对立化作调解桌上的握手。

两起案件、两份诉状,在法官的司法智慧下化作一纸和解协议、一次真诚握手——这不仅是调解制度独特价值的彰显,更是新时代人民法官做实“定分止争”的温暖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