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进 通讯员 张群 刘传庭)“年少不是犯罪的理由,但有些错误终归是因为年少才会犯下,这些错误不只是过往的记忆,更是你成熟的养分和成长的标记,它应该成为永远警醒你坚定前行的明灯。”在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刘律师语重心长地对小张说。
日前,灵璧县检察院宣布拟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的高二学生小张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律师当场对小张作出寄语和嘱咐,恳切的话语饱含温情与对少年成长的期许,让小张与父母当场泪如泉涌。
据了解,2025年12月,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县公安局通知,需为15岁的高二学生小张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指派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小张,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经了解,小张因琐事与同桌小吴发生口角后自觉吃亏,为挽回面子私下与小吴约架。当晚,双方各纠集十余人前往约架地点打斗,小吴主动认错道歉后双方各自散去。经鉴定,双方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案发后,小张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被羁押在看守所。
会见当日,距离小张高二会考报名仅剩3天,小张满脸悔恨与焦急,哽咽着向刘律师求助:“叔叔,你赶快帮帮我吧,我知道错了,高二会考还有3天就要报名了,报名需要人脸识别,错过会考前途就没了……”
会见结束后,刘律师立即赶往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得知案件处于批捕审查阶段后,他立刻拟定针对性辩护策略,第一时间联系小张所在地居委会协调出具社会调查评估材料,又前往学校向班主任了解其在校表现,连夜撰写《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并提交给承办检察官。检察机关综合评估后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小张被取保候审后,顺利完成高二会考报名并如期参加考试。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刘律师继续为小张提供法律援助,联动检察、公安、居委会、学校等多方力量促成双方相互谅解。刘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认为小张的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承办检察官认可其意见,决定为小张召开听证会。
从看守所到考场,这场法律援助让一个迷途少年守住了求学之路。如今,小张已重返校园,继续他的高二学业。虽迷途,但知返,法律的温情为他点亮了一盏继续前行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