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风物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合肥市包河区万达广场负二层涉嫌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4月8日对你单位涉嫌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通知你单位于4月21日15时至包公街道城管中队(地址见下方)依法接受调查(询问)。由于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立案通知书》【包(市容)城立通字(2026)第06005号】、《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询问)通知书》【包(市容)城调 (询)通字(2026)第34011052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我局领取《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立案通知书》《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询问)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大宁缤购商业广场11栋12层包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包公街道中队,联系电话:0551-64650662)。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