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跨越时光的司法坚守

淮北相山法院“终本不终责”让迟到14年赔偿款终兑现

□本报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张余庆

版次:3  2026年04月29日

“14年了,我以为这笔钱再也拿不到了,是你们没有放弃,帮我讨回了公道。”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年近古稀的陶某某声音哽咽,反复向执行法官道谢。这笔迟到了14年的赔偿款,不仅告慰了老人逝去的儿子,更成为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坚守司法为民、破解执行难题的生动写照。记者通过走访调查,还原了这起跨越14年的执行案件背后,司法机关永不缺位的坚守与担当。

醉驾酿祸

生效判决一度落空

2011年10月22日19时30分许,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与惠苑路路口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刘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上路,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剐擦,致使乘车人彭某某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王某某负次要责任,受害人彭某某无责任。

同年 12 月,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彭某某的母亲陶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法院最终于 2012年12月作出判决:刘某某赔偿陶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2.9万余元,另一责任人王某某赔偿5.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而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刘某某却选择逃避,长期隐匿行踪,拒不履行判决,让一纸生效判决几乎成为 “法律白条”。

对陶某某而言,丧子之痛本已沉重,家庭困境更是雪上加霜。老人年事已高、常年患病,另一个儿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家中失去稳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多年间,她多次来到法院求助,绝望与无助写在脸上,也深深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

“终本不终责”

14年执行从未止步

因刘某某下落不明、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少群众误以为“终本” 就是案件束之高阁、不再过问。但在相山区法院,“终本” 绝不代表终止责任,更不意味着放弃追索。

执行干警将此案列入重点跟踪台账,依法将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持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核查其财产线索,多年来从未间断。只要有一丝线索,执行人员就立即跟进核查,用实际行动践行 “终本不终责” 的庄严承诺。

2025年11月21日,陶某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困难群众民生案件,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复盘,依托现代化执行查控系统,对刘某某的财产轨迹、资金流水开展深度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在梳理账户信息时发现,2022 年至2023年期间,刘某某的银行账户存在大额、频繁的资金进出及取现记录,足以证明其具备完全履行能力,却刻意隐瞒财产、逃避执行,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关键线索的出现,为这起沉寂多年的积案打开了突破口。

联动出击

拒执老赖终于赔偿

固定完整证据链条后,相山区法院依法将刘某某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开展线索摸排与布控抓捕,很快将潜逃多年的刘某某抓获归案。

面对确凿证据和刑事追责的强大法律威慑,刘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对自己长期逃避执行、隐瞒财产的行为供认不讳。在亲属的协助下,其家人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代为履行全部12.9万余元赔偿款。当这笔跨越14年的赔偿款足额发放到陶某某手中时,老人热泪盈眶,多年的委屈与期盼终于得以释怀。

此案的圆满执结,是相山区法院坚持 “终本不终责” 执行理念的有力实践,也是法警联动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的典型成果。近年来,相山区法院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不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用足用好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刑事追责等组合拳,以 “零容忍” 态度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 “最后一公里”。

【记者手记】

14年追讨路,漫漫执行情。一场醉驾,毁掉一个家庭;一次逃避,延续多年伤痛。而司法机关的不抛弃、不放弃,最终让正义跨越时光抵达。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所有被执行人:任何试图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或许能得逞一时,却不可能逃脱一世。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终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