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退休后回乡定居 可否购买农房?

版次:4  2026年04月28日

编辑同志:我退休后想回乡下定居,但苦于没有住房。恰在此时,老家的堂弟想把多余的2间农房转让给我,并已经商量好了价格。在我们双方准备签订买卖合同时,村委会却说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 城镇退休职工能否购买农房?读者:王玉保 

王玉保读者: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分别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上述规定表明,宅基地的使用主体限于农村村民,城镇居民被排除在外,不能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第六条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房地一体”的情况下,既然国家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也就决定了城镇居民无权到农村购买农房。

本案中,你无权购买堂弟的房屋。即使签订了农房买卖合同,进行了实际交易,也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