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徐桥法庭

“案未立、事已了” 诉前化解纠纷

版次:2  2026年04月23日

本报讯(通讯员 程唐新 记者 陶国萍)“没打官司、没花一分钱,这么快就拿到了钱,真是太省心了!”日前,太湖县徐桥镇李某连连点赞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法庭。近日,徐桥法庭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在诉前联动村委会快速化解一起房屋租金纠纷,实现“案未立、事已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司法便民温度。

该纠纷实现当日对接、当日调解、当日履行,矛盾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此前,徐桥法庭收到一起房屋租赁纠纷诉求,李某因何某拖欠600元租金多次催要未果,希望通过诉讼维权。法庭审查后认为,该案金额小、事实清、争议小,宜通过诉前调解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法院干警当天就联系被告所在村委会,说明情况并联动开展调解,既讲清法律规定,又讲明邻里情理,耐心劝导何某主动履行义务。何某父亲当场同意代为支付租金,并将600元转至村委会账户,由村委会现场转交法庭工作人员。款项到位后,法庭立即通知李某领取,困扰当事人许久的租金问题当场得到解决。

据悉,徐桥法庭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变“坐等办案”为主动服务,化单独处置为多元协同,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以优质司法服务守护乡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