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这么多年,我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真能把工资追回来!”4月7日,农民工代表王师傅攥着刚领到的工资,眼眶泛红。今年3月,池州法院、池州公安联合上海市公安机关开展行动,将长期隐匿外地、拖欠28万元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曹某某抓获,曹某某当场全额付清欠薪。这起拖了数年的“钉子案”,正是池州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真实写照。
4月8日,记者走进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文革介绍,全省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启动后,池州法院共摸排拒执线索156条,移送公安机关99件;审结拒执刑事公诉案件4件、4人被判有罪;审结刑事自诉案件31件,相关被执行人均已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化解。
九字标准引导当事人主动维权
市民李先生曾因劳务纠纷胜诉,却迟迟拿不到执行款。“打赢了官司,钱却要不回来,想追究对方责任,又不知道该走啥程序,一等就是大半年。”他说,传统公诉程序周期长、门槛高,让他一度没了办法。
针对这一问题,池州法院创新推出“自诉为主、公诉为辅”模式,为当事人维权开辟了便捷通道。池州中院执行庭庭长金佳佳介绍,他们提炼出“有能力、涉民生、小标的”九字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把追诉主动权交给群众。相较于公诉,刑事自诉程序更简便、启动更快,被执行人一旦面临刑事追责,主动履行的意愿会明显增强。
数据显示,池州法院已移送的拒执案件中,刑事自诉案件占比达90%。金佳佳说,自诉机制不仅缩短了维权周期,还形成了“打击一人、震慑一批、化解一片”的效果。专项行动期间,该院坚持“严惩善治、宽严相济”,对主动履行、认罪悔罪的被执行人依法从轻或免予处罚,所有自诉案件均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结案,多起重复信访案件也随之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局+派出所”破解“人难找、物难寻”
“执行难,难就难在查人找物。”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坦言,不少被执行人刻意隐匿行踪、转移财产,有的长期在外务工、居无定所,仅凭法院执行力量,很难精准锁定其踪迹,导致案件久拖不决。
为破解这一顽疾,池州法院创新建立“执行局+派出所”基层联动机制,借助派出所民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查人找物、布控拘留、联合调处等方面密切协作,形成了法院主导、公安助力、基层联动的执行合力。
贵池公安分局的一位基层派出所所长介绍,接到法院协助请求后,他们会第一时间利用户籍系统、治安监控等资源排查被执行人线索,发现踪迹后立即布控抓捕。不久前,他们接到法院协助请求,排查被执行人李某行踪,通过走访社区、调取监控,仅用2天就在辖区一出租屋内将其抓获,促使李某履行了执行款。
据池州法院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协助布控被执行人125人、拘留23人,不少“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被精准锁定,一批长期未结的“钉子案”在法警联动攻坚下得到化解。执行干警表示,这种联动模式,以最小执法成本实现了最优效果,既解决了执行难题,又减少了矛盾隐患,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以打促执让公平正义不落空
吴文革表示,打击拒执犯罪的最终目的,是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份判决都能落地。池州法院始终坚持“以打促执、以执促和、以和促稳”,将刑事惩戒与柔性化解结合,推动一批涉民生、涉信访重点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
除了曹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江某劳务合同信访案也是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申请执行人因被拖欠劳务报酬,引发多次信访。专项行动启动后,法院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加大被执行人排查力度,最终在外地将被执行人抓获,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为营造“守法光荣、拒执必究”的氛围,池州法院同步开展宣传震慑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向被执行人发布预告催告,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吴文革表示,他们希望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拒执的法律后果,推动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良性执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