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去外地洽谈业务了。我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监管相关规定,争取创造更多价值回馈社会。”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一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握着检察干警的手,语气里满是感激。
据悉,黄山区目前有十余名在册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业务洽谈、合同签订、技术交流等经营需要,时常外出。根据相关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流程复杂、耗时较长,既影响经营效率,也增加监管成本。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实际困境后,主动打破思维定式,坚持“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积极对接社区矫正机构,反复调研、多方研讨,联合制定《关于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认定,外出申请、审批、管理、核销及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要建立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保障紧急性、经常性商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的规范化、便捷化,实现社区矫正和经营性生产、生活“两不误”。
《办法》的出台既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与权威性,严防脱管漏管,又回应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急难愁盼,帮助其稳定就业、安心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在回访过程中,不少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检察官不仅严格监管,更贴心服务,考虑到我们的实际困难,用柔性举措为我们铺路搭桥。我们一定会牢记法律底线,诚信经营、守法从业,努力把企业做好,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邓亚非)